本书以国际水法的案例为研究对象,对常设国际法院、国际法院、国际仲裁法院以及临时仲裁机构审理的具有典型意义的水法案例进行述评。
以国际司法仲裁实践对国际水法发展所发挥的作用为标准,选取了如下案例进行深入研究:常设国际法院的1927年“多瑙河委员会管辖权咨询意见案”、1937年“荷兰/比利时默兹河取水案”;国际法院的1997年“匈牙利/斯洛伐克项目案”、2009年“哥斯达黎加/尼加拉瓜航行权及相关权利案”、2010年“阿根廷/乌拉圭纸浆厂案”、2015年“尼加拉瓜/哥斯达黎加圣胡安河沿线修建公路案”;常设仲裁法院的2000年“荷兰/法国莱茵河仲裁案”、2013年“巴基斯坦/印度基申甘加水坝仲裁案”;其他仲裁机构的1957年“西班牙/法国拉努湖仲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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