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在我国经历了“投机概念-金融业态-民事法律关系”三个阶段的嬗变,但并未对商事信托的法律定位问题形成客观认识与统一观点,也并未解决商事信托的双重所有权法律架构与我国《民法典》体系的对接问题。
本书以“问题提出-理论证成-必要性分析-制度建构”为论证逻辑,全文贯穿法教义学分析、实证分析、法经济学分析、比较研究法和案例研究法等多种研究方法。通过剖析商事信托的法律定位争议,以历史考察、学理分析与组织法比较为视角,理论证成商事信托法人化的可能性。进而通过资产分割理论分析信托财产独立性,域外资管产品的治理结构解释商事信托法人化的必要性。最终从《民法典》安排、主体性登记以及治理结构完善三方面提出商事信托法人化的制度建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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