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一、“西方马克思主义”与“西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
二、对既有研究的检视
三、本书的研究取径:“总览性研究”与“个殊化研究”相结合
四、本书的论题限定与结构安排
第一章 从罗莎·卢森堡到卢卡奇——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民主情结”
引言:探求另一种社会主义民主?
一、罗莎·卢森堡关于社会主义民主的理论构想
二、卢卡奇论民主化与社会主义民主
三、无产阶级专政与官僚制:西方马克思主义“民主情结”产生的理论和实践背景
四、结语:西方马克思主义与常态政治下的激进民主
第二章 从民主到法治——诺依曼、基希海默与西方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滥觞
引言:“法学家的社会主义”与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法治转向”
一、魏玛后期尚法主义的社会民主议程
二、反纳粹与“后资本主义社会”的法治
三、法治与批判的民主观
四、结语:从民主到法治——西方马克思主义“观念单元”的变化
第三章 从“法学家的社会主义”到“社会主义合法律性”——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法冶理论的兴起与理论转向
引言: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兴起
一、“后工业社会”对经典马克思主义基础法律命题的挑战
二、“后冷战”政治和文化背景下的马克思主义法治
三、从“法学家社会主义”到“社会主义合法律性”: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转向
四、结语:对“社会主义合法律性”的理论探求
第四章 社会主义与法治的兼容性——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研究主题(一)
引言:社会主义者“认真对待法律”的必要性
一、激辩“法律消亡论”
二、社会主义与权利的兼容性
三、社会主义权利话语的必要性
四、结语:为“社会主义法治”清理地基
第五章 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一社会保障——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研究主题(二)
引言:为法治提供政治一社会保障
一、法治与人治(专政)
二、法治与社会正义
三、法治与社会民主
四、结语:迈向一种“实质法治”观
第六章 “法治是一种无条件的人类善”——E.P.汤普森的“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法治思想
引言:为马克思主义填补“法治空区”
一、对经典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反思
二、“法治是一种无条件的人类善”
三、“玛格莱顿教派马克思主义”:关于E.P.汤普森法治思想的争论
四、结语:迈向一种“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法治思想
第七章 “法治国”的商谈论重构——哈贝马斯的程序主义法治理论
引言:马克思主义对法律的需要
一、法律的“商谈之维”与法律的两重性
二、对权利体系与“法治国”诸原则的商谈论重构
三、法律的民主合法性:“闸门模式”与商谈民主
四、结语:哈贝马斯式的程序主义法治理论及其限度
第八章 “法治的制度性道德”——希普诺维奇论社会主义法治的学理依据
引言:“社会主义法理学是可能的吗”
一、正义与社会主义法律的渊源
二、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学理建构
三、社会主义与法治之间的共契
四、结语:“法治的制度性道德”及其理论限度
结语:迈向基于“人的解放辩证法”的法律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视角下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
一、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基本倾向
二、迈向基于“人的解放辩证法”的法律发展:历史唯物主义作为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基础原理
三、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视角下的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
附录
一、社会主义在今天意味着什么?——扭转性的革命与左派对新思维的需要
二、马克思主义与法治——东欧剧变后的反思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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