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言
一、现状与视角
在现代社会以前,礼制是帝制时代政治和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与传统社会的政治运行和人们的日常生活深度融合。从这个意义上说,当时的礼制研究是对该时期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本身的诠释性、塑造性研究。伴随帝制时代的终结,礼制作为一种文化传统成为学者的研究对象,其研究方式和视角必然存在转变,即站在礼仪制度本身之外,尽量还原其在传统社会的存在样貌,并分析礼制文化对于传统和现代的双重含义。在此背景下,对中国古代礼仪制度的研究慢慢呈现蓬勃之势,但具体到各个朝代,关注程度与研究成果则出现了相当明显的差异。大致来说,首先,对中国传统社会早期,即礼制发展初期的历史关注较多,如对先秦、秦汉礼制的研究;其次,对礼制发展的完善时期——唐宋时期的整理和研究逐渐增多,渐成体系。相比之下,明清时期的礼制研究还有较大空间。
改革开放以后,史学研究无论在观念上、领域上还是方法上,都得到了极大的拓展和深入。不同于对先秦、秦汉时期的礼制研究,明清时期礼制研究一是更注重结合当时的政治与文化,体现政治话语对礼制体系建构的影响,如对明代嘉靖礼制改革的研究、对清朝礼制特色的探讨等,都具有这方面的倾向;二是将明清时期的礼仪制度作为一个单元,充分注意到该时期礼制发展的连续性,以及与前代的差异,如对明初五礼体系的构建、对各种礼仪制度在明清两朝演变的研究等;三是对民间社会礼制研究的充分关注,在明清两朝的礼制研究中表现得更为突出,相关成果大量涌现。
祭祀制度是礼制研究中*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笔者曾对20世纪以来到2011年明代国家祭祀问题研究的现状进行了回顾与总结。如果说彼时该问题的研究已经取得了初步进展,那么近年来有关明清时期的祭祀制度,甚至对各个不同断代的祭祀制度的研究成果都更为丰富。接下来,笔者主要对近十年来有关明代祭祀制度研究的成果择要介绍,以探讨该领域研究的成绩、问题和空间。
不同于以往主要讨论祭祀制度中*重要的郊庙制度,近年来的相关研究较多倾向于以往研究并不充分的祭祀内容,力图展现明代祭祀体系的全貌;对嘉靖大礼议期间礼制改革的关注度有所下降;在梳理祭祀制度的事实层面力图细致,并注重分析祭祀礼仪的文化含义;较多关注了地方祭祀活动的丰富多样性,并阐释了地方祭祀活动与国家祀典的关系。分述如下。
孔庙祭祀:台湾学者黄进兴是世纪末孔庙祭祀研究的代表性学者,近年撰《象征的扩张:孔庙祀典与帝国礼制》一文,将孔庙祭祀放在各朝礼制发展的制度层面,对其动态变迁过程及其体现的象征意义再做申说。董喜宁的《孔庙祭祀研究》对孔庙祭祀进行了贯通式的梳理,尤以孔庙享祭者、献祭者,祭品与祭器,乐舞及释典程序为主要内容。李媛的《塑像与木主:明朝祭孔形象的变迁及其原因》考证了明朝祭孔形象从明初使用塑像到洪武十五年(1382年)南京国学祀孔改用木主,直至嘉靖撤塑像改用木主的过程,分析了其中的缘由,并对木主与塑像这两种形式所体现的含义做出解读。张分田、刘方玲的《祭孔与清初帝王道统形象之链接》考察了清初孔庙祭祀中反映出的帝王对道统、治统关系的认知,展现出了明清时代帝王祭孔观念的差异与连续性。
宗庙祭祀:吴恩荣、赵克生的《明代王国庙制的演进及礼制特点》考察了明代王国宗庙庙制的演变,指出其师法周代诸侯宗庙礼意,以支子立庙,以小宗为祀,以始封者为始祖,立五庙,祀五世,与明朝太庙一起构成了等级分明的祖先祭祀系统,并对清代宗室的家祭制度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杨新成的《明代奉慈殿兴废考》和李佳的《明代皇后入祀奉先殿相关问题考论》两文分别对明代内庙奉慈殿祭祀的变化,以及与之相关的皇后(主要是庶后和继后)从奉慈殿移祀奉先殿的变化进行了详细考述,修正了以往对该问题的误解。与宗庙祭祀相关的研究中,王剑的《明懿文太子陵陵祭逾制考论》一文对明代懿文太子陵陵祭逾制,即一年九祭的原因进行了详论,赞同“太祖以全礼爱其子”说,并分析了逾制现象反映的明代相关政治问题。高寿仙的《明懿文太子陵祭礼异常问题探微》再论该问题,认同明末清初史学家潘柽章的说法,认为其原因是靖难之变后,将庙祭移到陵寝举行,混合陵祭与庙祭两种不同性质的祭祀为一个序列。这一问题的讨论再次显示出明代祭祀系统考察的复杂性,其中涉及较多的其他礼仪制度问题。
岳镇海渎祭祀:牛敬飞的《从曲阳到浑源:北岳移祀过程补考》认为五代之际的北岳祭祀确实发生过一次地点变化,而浑源北岳说则至少在金元时期就已经出现。到明朝弘治年间,浑源北岳说在文本和实际祭祀活动两个层面都得到了延续与发展。30齐仁达的《明清北岳祭祀地点转移之动态考察》一文考察了北岳恒山祭祀地点转移的过程,并指出这一过程反映出军事力量在祭祀地点变化方面起到的重要作用,以及话语权力的转移、地域社会变迁和国家之间的互动关系。王元林、张目的《国家祭祀体系下的镇山格局考略》考察了国家祭祀体系中镇山祭祀的发展历程,五大镇山概念、格局的形成及其地位。王元林的《明清国家礼制中的四海祭祀》认为四海祭祀是国家权力疆域的象征,具有庇佑和保障国家安定的功用。明清时期的四海祭祀比宋元时期地位有所下降,且祭祀内容比较僵化死板,变化不大。张勃的《明代国家山川祭祀的礼仪形态和多重意义》对明代国家山川祭祀的大致情况及其反映的象征性意义进行了探讨。
城隍信仰与地方社会:张显慧、范立舟的《明清时期华南地区的城隍信仰研究》认为城隍信仰具有民间与官方双重属性。王健的《官民共享空间的形成:明清江南的城隍庙与城市社会》认为在明初典制规定中,城隍庙是官方教化场所,地方官对其管理严格,到明代中后期,城隍庙已慢慢与地方官员的掌控相疏离,导致民间力量逐渐介入,推动了城隍庙的世俗化过程。同时,城隍庙也与地方官员的实际施政发生了越来越多的关联。赵娓妮、里赞的《城隍崇拜在清代知县司法中的影响》一文认为清代城隍祭祀的影响已经不仅是表达信仰的范畴,在清代的地方司法事务和行政事务中也产生了十分重要的影响:城隍神被赋予“监察”和“司民”的功用,在基层的实际诉讼中,清代知县也往往借助于城隍的“监察”之功。张传勇的《明清城隍封爵考》考察了明清时期城隍祭祀在制度和实施层面无敕封,但在民间有关城隍封爵的叙述却颇为普遍,体现人们对城隍封爵历史的重温,本质上是一种解释性传说,体现出城隍祭祀在国家制度层面与民间叙述层面的多面相。刘玉堂、张帅奇的《国家在场、民间信仰与地方社会——以明清江南城隍庙为中心的历史透视》认为,明清时期政府对江南城隍庙的管理经历了由*初的严禁民众逾越,到晚明以后放任民众参与的过程,城隍庙也成为地方行政管理的特殊补充。法国学者高万桑的《清代江南地区的城隍庙、张天师及道教官僚体系》认为清代江南地区城隍庙中,道士扮演了重要角色,在城隍崇拜的过程中掺杂进了道教官僚体系的信仰,由此可见江南地区道士精英已经广泛参与到帝国的建设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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