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以蒙汉杂居区日常音乐实践场域——文化大院为主线所进行的民族志研究。文化大院是一种自娱自乐、非营利性的群众组织形式。在文化大院的场域中,通过音乐实践主体将传统音乐形式与社会文化联系起来。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文化大院经历了不同的历史时期,如今已发展成为政府组织管理并被纳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之中的重要场域。这种看似简单的、自娱自乐的群众文化生活,实则内含错综复杂的关系网络。本书通过讲述文化大院内部的故事,试图回答:不同文化大院之间存在哪些差异?城乡文化大院、蒙汉文化大院的特色是什么?蒙汉文化大院除了表现形式差异之外,其背后体现了什么?文化大院内部不同身份主体对文化大院的选择、评价如何?音乐实践主体所呈现的音乐表征,其背后隐藏的文化内涵是什么?国家、政府力量的介入,对于文化大院意味着什么?
为此,笔者从不同的维度展开讨论:(1)对文化大院进行历史记忆地追溯,梳理出文化大院自纸坊工人的聚会到聂恩源院落“闹红火”,再到政府参与命名、挂牌、组织与管理的历史脉络;(2)文化大院经历了分分合合的发展过程,笔者选取其中两家非常有特色的文化大院作为个案展开讨论,对不同身份主体(组织与管理者、表演者,观众、编导)进行民族志书写;(3)文化大院演奏(唱)曲目丰富多样,二人台传统唱腔与牌子曲体现地域特色;蒙古曲儿背后的故事演绎着特定音乐实践主体族群性与场景的关系;新编二人台小戏对于政府宣传,起到什么样的作用;一首被土默特右旗广为传唱的歌曲,经过不同歌手的演绎,为何民众的评价不同;(4)通过对乐器形制、文化属性、民族属性的介绍,讨论乐队中不同乐器承担的角色、器乐合奏中的自然配器等问题,其中重点讨论四胡其形制、定弦、演奏法的特点,从而窥视其在蒙汉民族演奏实践中的差异性。
通过从不同路径对“音乐与认同”的讨论,可以进一步看出这些音乐实践活动是处于多场景之中的,包括日常生活实践,政府举行的比赛、演出,蒙古族民俗展演等。这种场景内在化的因素非常复杂,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国家、民族等多方面。同时,这种多场景之中的音乐实践可以呈现出多层次的认同,其多层次认同包含个体认同、民族认同、区域认同、国家认同等维度,这些不同层次的认同并不是绝对的递进关系,更不是切割、孤立的层面,它们通常是彼此交错、相互重叠,既包含差异性,也包含共同性。同时,本书承认社会结构与文化整体的存在,但更加强调社会动力来自于社会中的个体。个人的实践和选择,社会成员如何在规范和约束中做出选择,这是我们所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本书通过民族志个案,呈现传统音乐与文化认同的关系,力求对民族音乐学研究提供更多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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