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以崭新的世界刑事诉讼四次革命和中国刑事诉讼三次转型划分的广阔研究视域与纵深法学理论视角,以警察、律师、检察官、法学教育者、法学研究者四十余年的丰富司法实践经历,提出立足刑事诉讼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的二元价值取向,改刑事诉讼基本关系的“公检法三机关”为“公检律法四主体”(“刑事辩护车轮说”);从刑事辩护对于建成法治国家的不可或缺性,提出并论证“刑事辩护木桶说”;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高质量发展要求,提出“刑事辩护准入说”;从加强被追诉人权利保障、让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角度,提出“控辩平等说”;从尽力消解犯罪纠纷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厚植执政党执政基础、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需要出发,提出并论证“控辩协商说”;从中国现实国情和世界刑事诉讼发展基本规律出发,提出我国刑事辩护制度从普遍辩护、到准入辩护、再到有效辩护的“三步走改革说”,等等。本书每一个学说都具有独特的理论创新和深刻的实践价值,每一个学说都具有鲜明的问题意识,针砭时弊,振聋发聩,不仅是每一个刑事辩护律师的案头书,还是广大法律职业者、法学研究者和在校法科学生的必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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