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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工会财务工作概论》(2023版)
0.00     定价 ¥ 34.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JD配书)
此书还可采购25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配送范围:
    浙江省内
  • ISBN:
    9787500880974
  • 出 版 社 :
    中国工人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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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全国工会干部培训基础教材编写委员会,编委会主任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徐留平担任,编委会成员分别来自全国总工会及直属单位共20个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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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工会财务工作概论》(2023版)是全国工会干部培训基础教材之一,主要讲述工会财务工作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系统地介绍了工会财务工作概述、工会财务管理体制、工会收支预算和决算管理、工会经费收入和支出管理、工会会计管理、工会财务监督等内容,是新时代工会干部学习工会财务工作理论知识的权威性、专业性读物。

本书由全国工会干部培训基础教材编写委员会组织编写,全国总工会财务部组织修订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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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一章工会财务工作概述

一、工会财务工作的含义

工会财务工作是各级工会组织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在谋求自身生存发展和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过程中,主要以货币反映并监督工会运营,对筹集、分配、运用资金的活动进行管理的行为。

工会财务工作包括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两部分。财务管理侧重于控制和参与预测、决策及对经济工作的调节,包括财务管理体制与经费分成,预(决)算管理,经费收缴、使用与管理,财务监督检查等。会计工作侧重于反映和监督经济活动过程,包括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编制报表、财产清查等。

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一书中指出,工会产生后要成立“基金会”,建立“簿记”,“用金钱帮助失业工人”,“成立一个委员会来收取每周的会费和监督这些会费的开支,使其合乎工会的利益”。毛泽东同志于1921年11月在题为《所希望于劳工会的》文章中指出,“工会是工人组织的,所以工人应该自己养活工会,更进则准备罢工基金和选举基金,现在不能遽言及此。我以为无论如何第一步要办到凡入工会的工人每人必出至低限度的月捐,少至一个铜元都可;第二步办到自己养活工会。这一点很要紧”。

工会的资金运动及其所体现的经济关系具有其自身的特殊规律性,使工会经济活动在社会经济活动总体中构成相对独立的方面,从而形成工会财务工作。

工会财务具有相对独立的特性,工会财务工作既有预算会计的属性,又有财务会计的属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全国总工会负责制定工会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各级工会组织遵照执行;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各级工会组织执行《工会会计制度》;各级工会组织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各级工会所属事业单位,执行财政部《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二、工会财务工作的任务

工会财务工作的任务主要是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收好经费是基础,就是要依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积极组织收入,不断提高工会经费收缴率,并按时足额地上缴经费;管好经费是手段,就是要按照《工会法》赋予的职权,由全国总工会确定独立管理经费的财务体制,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并对各级工会财务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用好经费是目的,就是要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真实合法、精细高效”的原则,在资金上为工会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特别是为工会重点工作提供财力保证。

 

三、工会财务工作的指导思想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工会财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工会工作特别是工会财务工作的新要求,紧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目标,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收支管理为重点,以效能提升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能力建设为保障,通过工会财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新时代工会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四、工会财务工作的特点

工会财务工作具有三个鲜明的特点:独立自主的经费管理体制、法律确定的经费来源和法律明确的经费用途。

(一)独立自主的经费管理体制

 1.工会经费独立。

《工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这是法律赋予工会组织独立管理工会经费的职责。各级工会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和全国总工会有关文件的要求,依法做好工会经费独立核算工作。

2.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由全国总工会制定。

《工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这是法律赋予全国总工会制定工会经费使用办法的职责。近年来,全国总工会根据《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了一整套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并不断健全完善。

3.工会财务管理体制独立。

 

根据法律规定,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可独立或联合成立工会委员会。为保证工会组织的稳定发展和职责履行,必须建立与工会组织体系统一的财务管理体制。目前,中国工会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工会财务管理体制。

(二)法律确定的经费来源

《工会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了工会经费的来源:一是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二是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三是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四是人民政府的补助;五是其他收入。《工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用人单位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第四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工会的离休、退休人员的待遇,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等对待。”第四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工会委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三)法律明确的工会经费用途

《工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按照目前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多数县级以上工会在职人员的人员经费由工会经费负担,其余工会经费均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此外,工会财务工作区别于企业、事业、行政财务的最大特点就是广泛的群众性,工会经费的筹集、管理、使用都有相应的职工群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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