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对“性善”的叙说,其过程就是一个有典范意义的道德自身澄明的历史“事件”集。孟子不仅始终以本真的、主体间性的和无限丰富的生活世界,而非以意识化、概念化的经验为致思的目标,而且以叙事的和话语竞争的方式,以不外在于事物自身的自然语言,去同历史事实互动,而他对本真境界的揭示又表明伦理天然是诗性的生活。孟子自然实在论的真理,是超越了传统认识论、符合论的真,而与价值论的“善”相结合的产物,也是让事物自身生成、澄明的本真真理,是理性的功利和感性的体验的结合,是合情合理(而非理性),因而是美的。“善”,即伦理的“天理”或“正义”,是物质的知识秩序和人世价值秩序的综合。如此,伦理在本质上是审美的。
职是之故,我们认为,孟子的性善论是一种叙事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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