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当代私法的起源1789年-1807年
第一节 184年《法国民法典》:新时代的开启与旧时代的结束
第二节 民法典在欧洲
第三节 习惯法及其继受
第四节 1804年《法国民法典》的编纂与颁布
第五节 《法国民法典》:古代与近代
第六节 《法国民法典》的精神
第七节 法院组织与诉讼程序
第八节 法典编纂的成就
第九节 对法典编纂的反对
第二章 前情:中世纪早期500年-1100年
第一节 这一时期的特征
第二节 罗马法
第三节 日耳曼法
第四节 封建法
第五节 立法概要
第六节 立法:法令汇编
第七节 法学
第八节 评价
第三章 欧洲和罗马-日耳曼法1100年-1750年
第一节 这一时期的特征
第二节 公元1500年前后:这一时期的延续性
第三节 法律的发展:纲要
第四节 习惯法
第五节 欧洲共同法
第六节 制定法
第七节 判例法
第八节 法院和程序
第九节 各种因素
第十节 评价
第四章 18世纪中叶至19世纪初的启蒙运动、自然法与近代法典
第一节 特征
第二节 启蒙运动
第三节 自然法
第四节 启蒙运动中的法典
第五节 因素
第六节 法院和程序
第七节 启蒙运动中的英国法
第八节 理性法的评价
第九节 理性法与历史法学派
第五章 19世纪对民法典的解释和为法律的抗争
第一节 法国
第二节 比利时与荷兰
第三节 德国
第四节 保守的英国
第五节 英国的革新
第六章 成文法、判例法与学术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制定法法官与教授之间的竞争
第三节 法律与民族精神
第七章 要素
第一节 简介
第二节 法律的变化
第三节 思想和政治权力
第四节 社会团体和私法
第五节 智识与道德风气
第六节 最后的考量
参考文献
索引
译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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