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通过考察刑事合议(庭)的基本原理、法律文本中的刑事合议庭、刑事合议庭中的法官、刑事合议庭中的案件等问题探讨中国刑事合议庭、刑事合议制度。本书特色有两点:其一,重视法律文本。通过梳理涉及刑事合议庭的法律文本和相关法律文本考察中国刑事合议庭的基本图景及其蕴含的可能缺陷。其二,实证研究方法。通过梳理系列法院志、内部档案资料、访谈资料、系列案例对中国刑事合议庭展开多方面的实证研究,以展示一个司法实践中的刑事合议庭图景。就中国合议庭、合议制度的内在缺陷而言,其与法律文本中图景已有相当差距,与理想型的刑事合议庭、刑事合议制度差距更大。通过考察,本书有如下两个基本判断:其一,刑事合议庭与独任庭、(刑事)审判委员会在本质上一致;其二,法官即司法“民工”,即缺少法律职业成就感和尊严感的法官,在刑事合议庭中仅仅是一个审案的“工厂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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