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改。修改的内容涉及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确定的制度框架下,聚焦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等重点问题,进一步细化相关制度措施,强化对耕地的保护,针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以及“合村并居”中违背农民意愿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制度边界,强化法律责任,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得到全面贯彻实施。本书收录两个法律文件的新旧规定对照表,方便广大读者对照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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