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股东资格
案例一 股权转让过程中,新股东究竟“诞生”于哪一步?——股东名册与公司登记的效力鉴别
案情回顾
(一)股权转让后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股权却遭他人转卖
(二)司法审判观点
法理分析
知识拓展
(一)股权转让的一般流程
(二)股东名册与公司登记制度
(三)股权转让中的善意取得
普法提示
(一)强化主观意识,提高对股权转让的重视程度
(二)恪守规范流程,不为股东资格留下隐患
(三)积极自我保护,保障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案例二 隐名出资中的实际出资人能否直接请求公司变更工商登记?—— 解析《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四条关于
实际出资人有无股东资格的规定
案情回顾
法理分析
(一)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的隐名出资约定是否有效?
(二)实际出资人是不是公司的股东
知识拓展
(一)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与工商登记
(二)实际出资人取得股东资格的情形
普法提示
(一)名义股东的风险及防范
(二)实际出资人的风险及防范
(三)公司管理要完善股东记载
第二章 股东的出资义务
案例一 债权人能否要求未届满的股东出资加速到期?——解析《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六条关于出资加
速到期的规定
案情回顾
(一)虽胜尤败,被告无力清偿债务
(二)重燃希望,注册资本并未实缴
(三)峰回路转,股东出资加速到期
法理分析
(一)法律空白——非破产或解散情形下的出资加速到期
(二)针锋相对——股东期限利益与债权人保护
(三)一锤定音——明确“一般原则”与例外
(四)本案情形——符合加速到期条件
知识拓展
(一)恶意延期,股东规避出资义务
(二)加速到期,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普法提示
(一)理性评估,合理设计出资安排
(二)信守承诺,依法履行出资义务
(三)全面考察,切勿迷信注册资本
(四)知法善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二 未充分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退股能否免除出资责任?——解析《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 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 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股东出资责任
案情回顾
法理分析
(一)股东对公司负有出资义务
(二) 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三)出让股权并不能免除原股东的出资义务知识拓展
(一) 如受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出让人未出资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则对出让人应负的出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二) 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后可向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且该内部约定不可对抗外部债权人
普法提示
(一) 公司股东应充分履行出资义务,出资责任并不因股权出让而免除
(二) 在受让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时应充分关注股权实际出资情况, 避免购买瑕疵股权
(三) 债权人应在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选择恰当路径及时行权
……
第三章 股东权利行使与公司管理
第四章 公司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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