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是一种宏观设计和整体思路,其实施的措施和方法是“战术”,中间是“战策”,即把战略转化为对策。三者之间的关系是:战略的具体化是战策,战策的具体化是战术。
在司法改革领域,战略就是有关司法改革的顶层设计和宏观思路,战术则是司法改革战略的实践化、具体化。在“战略”与“战术”之间,则是“战策”——司法改革战略转化后的对策。司法改革的战略强调重视人的尊严、肯定人的价值、尊重人的自由,可称之为“人道司法”战略。为了实现这一基本战略,在战策上需要坚持保权(保护人权)、限权(限制公权力)和放权(将司法权放归于一线办案人员)的策略,并在具体战术上强调权责统一、便民利民、强化监督等。
“中国之治”需要战略、战策和战术三个层面的设计和安排;司法改革战略需要定位人道司法理念的规则限度和实践深度,还需要探索国家司法与社会司法两个层面的功能互补和效能叠加;司法改革战策、战术需要研究不同地域、不同机构中的实践样本和制度样本。本书正是着眼于上述几个方面进行了系统阐释和全面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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