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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司法培训研究(精)
0.00     定价 ¥ 198.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浙江新华配书)
此书还可采购25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配送范围:
    浙江省内
  • ISBN:
    9787519757106
  • 作      者:
    作者:彭永和|责编:冯雨春//朱海波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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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百年司法培训是我党百年光辉历史的经典缩影,是红色司法传统和民主法治建设经验的集中体现。 本书以历史发展年代为主线条,以重大历史事件为关节点,分章论述中国共产党百年司法培训史,从党的司法培训孕育期(1921—1934)、成长期(1935—1948)、成熟期(1949—1956)、反复期(1957—1984)、创新期(1985—1996)、规范期(1997—2011)、新时代(2012—2021)等七个发展阶段司法教育培训制度建设、工作实施、史料研究入手,梳理我党司法教育培训工作的发展脉络,探寻司法培训工作规律,发扬司法培训优良传统,着力研究分析、总结传承中国革命法律文化。本书在客观撰写中国共产党百年司法培训史的同时,深入研究起源于井冈山时期、拓展于中央苏区、全面实施于延安时期、系统建设于新中国成立初期、创新发展于改革开放时期的司法培训经验,重点总结我党司法培训敢于创新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党性教育作为司法培训的刚性要求、纪律政策法律教育培训的内在统一、司法为民与群众路线的宗旨意识、法治与民主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司法人员教育与培训形式多样化互补的科学理念、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与时俱进的历史经验,这些经验无疑是我党百年斗争与建设史的宝贵精神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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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司法培训的孕育期,特色鲜明(1921~1934)
第一节 伴随建党,教育培训的强烈政治属性
一、阶级属性是我党最大的政治属性
二、为政治任务服务的黄埔军校、农民运动讲习所、北京秘密党校
三、为土地革命服务的兴国土地训练班
四、苏维埃政府裁判干部训练班:政治要求第一
第二节 自井冈山革命斗争起,党性教育是司法培训的首要任务
一、第一个县级红色政权裁判部,围绕党的中心工作
二、反对“单纯军事观点”,加强党的思想教育
三、党性教育是司法培训的重中之重
四、中央苏区司法训练班的阶级立场教育
第三节 纪律、政策、法律都是判案依据
一、纪律是我党我军最早的办案依据
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律的源泉是党的政策
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司法权配置
四、作为判案主要依据的苏维埃法律体系
五、中央苏区司法机制与干部教育的反思
第四节 群众路线、为民司法是司法培训的生命线
一、人民至上是立党之本,是人民司法的最高宗旨
二、中央苏区审判制度是人民的司法制度
三、为了工农兵利益而走向法制
四、中央苏区民主与法制的同步推进
第五节 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是司法培训的根本原则
一、“三不八能”,通俗易懂的干部培训要求
二、鲜活的案例,是司法培训的活教材
三、星火燎原,全国各根据地的司法培训
四、苏维埃根据地的司法培训优良传统
第二章 司法培训的成长期,要素渐全(1935~1948)
第一节 边区司法机制与司法培训任务
一、边区司法工作的战争环境
二、边区司法与国民政府法律的双重关系
三、干部教育学习像“粮食与生产”一样,不可或缺
四、与“生产运动”并行的“学习运动”
五、边区在职干部教育的闪光特色
第二节 司法培训体系日益完善
一、边区司法的五类渊源
二、培训依据的不断充实
三、培训机构的层次分明
四、培训类别的循序渐进
第三节 司法培训方法的灵活适用
一、全方位、复合型的培训方法体系
二、“以会代训”的主体培训方式
三、“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一端”
四、“宣讲先进典型”的培训方式
五、“公文”“指示信”“月报”培训方式
六、善良民俗作为司法裁判的依据
第四节 司法培训计划的科学探索
一、边区司法培训教学计划
二、培训计划因人施教、按需施教
三、突出思想道德与司法作风教育
四、边区司法培训的优良传统
五、趋于成熟的边区司法培训理念
六、司法政策与任务
第五节 陕甘宁边区的判例制度
一、边区司法判例属性
二、边区判例制度构成
三、“马锡五审判方式”及其判例
第六节 培训理念的务实管用
一、司法培训的群众路线理念
二、司法培训的服务大局理念
三、司法培训的刑事裁判理念
四、司法培训的实践观点理念
五、司法培训的公平正义理念
六、意义深远的“延安司法大检讨活动”
七、边区司法的大调解理念
八、解放战争时期的司法培训理念
第七节 华北人民法院的司法理念与司法培训
一、为新中国政权建设筹创法律制度
二、着手破除六法全书旧法理念
三、为建设新中国准备人才的司法培训
第三章 司法培训的成熟期,系统配套(1949~1956)
第一节 新中国司法培训面临的形势与任务
一、新中国成立前的法律草案储备与新中国成立初的法院体系构建
二、接管旧政府的司法人员与司法培训的三大困难
三、第一届全国司法会议与干部的选任与培训
第二节 发扬优良传统,教育培训先行
一、坚持政策与法律统一适用,“树立法治观点”
二、全面废除“六法全书”的实践与教育
三、旧司法人员教育改造重在立场与作风
第三节 服务新中国政治经济建设,配套开展司法教育培训
一、1950年镇压反革命运动的司法教育
二、“司法改革运动”与第二届全国司法会议
三、新中国第一部法律:婚姻法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四、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五、人民法院组织法与第三届全国司法会议
第四节 符合国情的新中国司法培训制度基本成型
一、新中国司法培训制度的基本理念
二、马锡五关于新中国成立初期司法培训的若干思考
三、党的八大召开,董必武总结新中国成立七年的法制工作
四、新中国成立初期,新中国司法培训体系的成功实践
第四章 司法培训的反复期,曲折前进(1957~1984)
第一节 以群众运动为载体的“司法工作大跃进”
一、司法工作大跃进与第四次全国司法会议
二、董必武、谢觉哉两任院长对司法工作大跃进的反思和抵制
第二节 全党干部大轮训与司法队伍建设
一、纠正“大跃进”“左”倾错误与“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提出
二、60年代初党员干部大轮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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