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基于“20世纪50年代中国人民法庭研究——以河南省为中心”这一研究课题,以河南省的司法档案为依托,在三个层面对这一时期的史料进行梳理和分析,力图从司法制度和实践上探讨人民法庭制度在运动中取得的经验和应吸取的教训,为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提供借鉴。就宏观方面,着重探讨和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在1949—1950年“土改”、1950—1951年“镇反”、1951—1952年“三反”“五反”和1953—1954年全国普选系列运动中,着重分析从运动制定政策、发布命令、传达精神,到依据政策制定《土地改革法》《惩治反革命条例》《惩治贪污条例》《人民法庭组织通则》等单行法规颁行实施的过程,尤其人民法庭组织通则关于人民法庭性质、立案、审判、执行和诉讼原则等。中观方面,分析全国土地改革先行试点地区的中南区之一省区——河南省土改情况。在土地改革中,河南省率先制定《河南省土地改革条例》《人民法庭暂行条例》,总结和借鉴土地改革中人民法庭开展土地改革的具体经验,为国家《土地改革法》和《人民法庭组织通则》的制定提供立法经验。微观方面,以实证分析的方法,着重以许昌地区的司法案例为载体和客观真实依据,剖析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和普选等运动中实际发生的案例。通过案例解析,解读基层司法人员司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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