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德国工程合同法的理论和学说为比较法资源,聚焦我国建设工程合同领域的私法问题。本书的主要内容来自于我任现职以来所刊发的系列论文。结构上,第一章界定建设工程合同及其辐射范围,介绍我国工程合同法的现状和问题;第二章勾勒德国工程合同法的体系与构造;在此二者的基础上,第三章和第四章分别讨论承包人和发包人义务不履行的责任;第五章以工期迟延问题为中心,区分不同的迟延原因,讨论迟延的效果以及抗辩的有无;第六章探讨了承包人的瑕疵责任问题,包括瑕疵的界定,瑕疵责任的构成,以及瑕疵权利的实施等;接下来第七章详细分析了工程验收和验收迟延的效果,第八章讨论工程变更和价款调整问题,第九章探讨情事变更原则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的适用条件及法律效果,并重点将其与约定或法定的风险负担进行界定;最后,在第十章中,讨论了建设工程合同的解除问题,主要包括法定解除权的发生条件和实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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