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高级检索
高级搜索
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德国公法史(国家法学说与行政学1800-1914)(精)
0.00     定价 ¥ 178.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浙江新华配书)
此书还可采购25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配送范围:
    浙江省内
  • ISBN:
    9787559840349
  • 作      者:
    作者:(德)米歇尔·施托莱斯|责编:安静|译者:雷勇
  • 出 版 社 :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1-07-01
收藏
内容介绍
本书讲述了从拿破仑时代的旧“德意志民族神圣罗马帝国”崩溃至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逾一个世纪的德国公法学历史。 德国作为公法历史传统悠久的国家,其公法的发展起伏跌宕,诸如维也纳会议、德意志各邦国的宪法运动、1848—1849年革命、二次复辟、北德意志邦联以及1871年德意志帝国的成立,都在这段历史时期内接连上演。而该时期也成为了德国公法史上重大的转捩点。 米歇尔·施托莱斯教授作为该领域的权威,以严谨的治史、治学精神,在本书中对1800至1914年间活跃的众多学者、政治家以及公法学界内部的学术争鸣,做出了执中的评判,并对君主制原则、主权、大臣责任制、法治国等公法核心概念进行了清晰细致的梳理。 一般我们会认为,法律是严肃庄重的,但是,一部法律的诞生并不仅依靠成文时法学家学究式的严谨,事实上它和压迫、反抗、革命以及论战这样的充满张力、对抗的事件是密不可分的。甚至可以说,每一个法条都是抗争或者妥协、拉锯的结果,只是过去的法学家们在下笔时保持了自身头脑的清明,洗净了其历史背景所饱含激情的部分,而这一部分正是本书力图向读者还原的。
展开
目录
翻译说明
常用缩略语表
第一章 1800年前后的德意志公法
一、从德意志开明专制到宪治时代
(一)公法学史的重大转捩点
(二)时代转折
(三)社会历史条件
二、帝国末期的帝国公法学
(一)传统和1806年的断裂
(二)自然法学说与早期宪治主义
(三)公法与私法
(四)最后一批帝国公法学家
三、帝国的衰落与普鲁士的失败
四、莱茵联盟及其文献典籍
(一)政治形势与文献典籍情况
(二)新主权
(三)作为联邦的莱茵联盟
(四)小结
第二章 维也纳会议与德意志同盟(1815—1848)
一、维也纳会议与德意志同盟的建立
二、三月革命前的国家法学说
(一)J.L.克吕贝尔
(二)法律文献、纲要
(三)K.E.魏斯、H.策普夫尔
(四)H.A.察哈里埃
三、基本的教义立场
(一)“德意志共同国家法”的可能性
(二)“宪法”
(三)“君主制原则”
(四)大臣责任制、副署制
(五)国家主权与“法人”
(六)人民代表会议及其权利
(七)第三种权力
(八)宪法与军队
(九)国家法学说与政治
第三章 三月革命前的“一般国家学说”
一、保守主义、浪漫派与复辟
(一)引言
(二)走向“同一性”的思路
(三)政治浪漫派
(四)国家学的复兴
(五)保守的一般国家学说
第四章 各个同盟国的国家法
一、宪法运动
二、1848年前邦国国家法的文献典籍
第五章 1848年前行政法滥觞
一、导言
二、警察学、警察法、行政法
三、行政法独立的第一个阶段
第六章 1848年革命中的国家法学说
一、德意志革命
二、后果
第七章 1914年前各个邦国的国家法与行政法
一、1850年后的最初情况
二、在各个邦国中的发展
三、小结
第八章 德意志一般国家法——帝国国家法学说
一、帝国建立前的德意志一般国家法(1850—1866)
二、“法学方法”与帝国国家法学说
三、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国家法学说
四、主要的教义问题
五、刊物
第九章 行政法学与行政学说(1850—1914)
一、1850年以后的行政法发展
二、教义立场
三、刊物
四、行政学说
第十章 一般国家学说(1850—1914)
一、德意志同盟的最后岁月
二、自然法与晚期唯心主义
三、现实主义国家观
四、世纪末
五、民族国家还是工业社会国家?
参考文献
展开
加入书架成功!
收藏图书成功!
我知道了(3)
发表书评
读者登录

请选择您读者所在的图书馆

选择图书馆
浙江图书馆
点击获取验证码
登录
没有读者证?在线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