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第一章 立论之基: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之基本理论
第一节 民事公益诉讼的嬗变与脉络启思
一、公益诉讼的源起
二、民事公益诉讼的内涵与特征
三、民事公益诉讼与公共职能部门的结合
第二节 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相关理论与制度辨析
一、检察权配置理论与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二、诉讼信托理论与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三、新型当事人适格理论与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四、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与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关系
第三节 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意义
一、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
二、体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性质与职能
三、制约公权力和弥补行政监管不足
第二章 现状阐释: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立法与实践
第一节 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立法现状
一、《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立法
二、两高的相关解释
三、刑事附带民事的相关立法
第二节 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实践现状
一、试点以来的实践状况
二、几起典型案例
三、实践上主要案件来源与检察机关的参与方式
第三节 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司法程序机制
一、立案程序的实践现状
二、诉前程序的执行效果
三、提起诉讼程序的运行状况
四、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积极开展
第三章 反躬自省: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制度困境
第一节 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基本规则不明
一、公共利益的界定不明确
二、检察机关在民事公益诉讼中的身份定位不明
第二节 诉讼前置程序限制过多
一、案件范围过窄
二、调查取证权不足
三、诉前程序虚置问题严重
第三节 诉中程序制度欠明朗
一、举证责任不明
二、检察机关处分权规则模糊
第四节 诉讼后续程序制度缺陷
一、二审与再审机制不完善
二、执行机制不健全
第四章 师其长技:域外经验对我国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启示
第一节 社会化的公益诉讼模式
一、美国多元化的公益诉讼制度
二、日本的“集团诉讼制度”和“公益通报者保护法”
三、德国多样化的公益诉讼制度
第二节 检察机关主导的公益诉讼模式
一、英国检察长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二、巴西检察机关提起公共民事诉讼制度
三、法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第三节 域外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经验分析与价值借鉴
一、社会主导与检察机关模式的多元化制度设计
二、程序设计与保障效果并重
三、对我国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启迪
第五章 革新改善: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路径
第一节 确立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基本规则
一、明确界定公共利益的标准
二、细化检察机关在民事公益诉讼中的身份定位
第二节 完善诉讼前置程序
一、扩大案件范围
二、明确检察机关的调查取证权
三、完善诉前程序
第三节 健全诉中程序规则制度
一、明确举证规则
二、有限赋予检察机关诉讼处分权
第四节 完善诉讼后续制度建设
一、完善二审与再审机制
二、健全执行与执行监督机制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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