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其他部门法而言,军事法的鲜明特色,在于它所处的社会关系的特殊性。一方面,“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战争既然是一个你死我活的过程,自然不能为条条框框所限制;另一方面,“为了正义。哪怕天崩地裂”,法律理所当然要实现正义。因为倘若法律都无法实现正义,正义又存身何处?因军事与法之间价值冲突而体现的对立统一性,产生了军事法学研究中的一系列复杂特殊问题,深蕴着军事法学研究的独特魅力。
本书的第一部分(第一章至第五章),从军事法学的基本逻辑着眼,阐述军事与法律的相互影响,并以此为基础界定军事法律关系的三个基本范畴,进而明确军事法的价值目标与基本原则。形成了一套逻辑自洽的基础理论体系。
本书的第二部分(第六章至第九章),从军事立法、军事行政、军事司法、军事法律顾问制度四个特色鲜明的制度着眼,对军事法律制度中的特殊问题进行了原理-陛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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