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资料
西北局组织部关于群众组织工作的指示(一九三六年九月十一日)
陕甘省雇农工会简章及斗争纲领(一九三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赤城抗日救国会李华山控告冯棨之呈文(民国二十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前任区长孙广玉控告冯氏之简报(民国二十六年二月)
中华全国总工会西北执行局关于改善目前工会工作的决议(一九三七年三月三日)
中国抗日人民红军中央教导师政治部布告(公历一九三七年四月七日)
庆阳全县民众为铲除劣绅冯翊清呼吁请援专电(节录)(中华民国二十六年四月)
王家彦、高让之等控告冯氏父子之呈文(中华民国二十六年四月)
王家彦组织庆阳人民反冯联合会(中华民国二十六年四月)
庆城各界民众举行声讨冯案大会(节录)(中华民国二十六年四月)
冯案检委会开第一次会议(中华民国二十六年四月)
庆阳县冯案会审委员会判决书(中华民国二十六年五月七日)
中华全国总工会西北执行局关于陕甘宁边区职工运动组织问题决议(一九三七年六月十二日全总西北执行局通过)
陕甘宁特区党委关于工会工作的指示信(一九三七年七月十七日)
陕甘宁边区党委关于妇女组织的决定(一九三七年七月)
陕甘宁边区党委关于贫农团改造的决定(一九三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陕甘宁特区党委关于边区妇女群众组织的新决定(一九三七年九月)
陕甘宁边区抗战以来职工运动的总结和今后的方针(节录)(齐华)(一九三八年四月)
陕甘宁边区妇联为拥护边区地方民主政治建设拥护边区第一届议会给各级妇联的指示信(一九三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陕甘宁边区妇联给各级妇联的指示信(一九三八年十月十九日)
陕甘宁边区总工会一年来工作报告(节录)(一九三九年一月)
陕甘宁边区妇联通知——关于“三八”国际妇女节边区妇联成立周年问题(一九三九年二月十三日)
陕甘宁边区党委关于妇女工作的决定(一九三九年四月十二日)
陕甘宁边区党委妇委关于目前开展妇女运动的指示信(一九三九年四月)
陕甘宁边区党委、边区政府关于乡村级党和政府及民众团体组织问题的决定(草家)(一九三九年八月十五日)
陕甘宁边区党委关于开展边区职工运动的决定(一九三九年八月十五日)
关于承认合水县民运会合法地位问题致边区党委电(一九三九年十一月三日)
陇东分区青救会为要求参加抗战自由敬告陇东青年同胞书(一九三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民政厅训令〔政字第五号〕(中华民国二十八年十二月三日)
陕甘宁边区义务耕田队条例(民国二十八年公布)
陕甘宁边区党委关于乡村各种组织的规定(一九四○年一月十四日)
陕甘宁边区党委关于青年工作的决定(一九四○年三月八日常委会通过)
陕甘宁边区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妇女工作给各级党委的指示(一九四○年三月上旬)
陕甘宁边区党委组织部关于执行婚姻法规的通知(一九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陕甘宁边区党委组织部关于成立抗敌后援会的通知(一九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陕甘宁边区总工会关于警备陇东等地区工作的决定(一九四○年四月)
陕甘宁边区各级工会暂行选举办法(一九四○年六月三十日)
陕甘宁边区中央局关于半年来边区青年工作总结和今后工作指示(边区中央局常委会一九四○年十月十八日通过)(一九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陕甘宁边区中央局关于边区各种群众工作的总结(节录)(一九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陕甘宁边区妇联一九四一年工作计划(一九四○年十二月)
党与党内妇女组织和相互关系(节录)(陕甘宁边区中央局)(一九四○年)
陕甘宁边区庆阳县政府工作报告(节录)(中华民国卅年一月十四日)
陕甘宁边区中央局为进行“三八”国际妇女节工作的通知(一九四一年二月六日)
陕甘宁边区中央局对妇女工作的决议(一九四一年四月一日)
陕甘宁边区中央局为加强工运工作给各级党委的指示(一九四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陕甘宁边区工厂工会章程准则(民国三十年七月)
陕甘宁边区优待抗属代耕工作细则(民国三十年八月公布)
陕甘宁边区关于公营工厂工人工资标准之决定(一九四一年九月公布)
……
报刊资料
附录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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