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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大健康产业政策汇编(2020版)
0.00     定价 ¥ 20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JD配书)
此书还可采购15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配送范围:
    浙江省内
  • ISBN:
    9787543982932
  • 出 版 社 :
    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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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本政策汇编主要选取的关键词有“健”“康”“医”“药”“养”“生物”“医学”“药品”“药物”“养老”“养生”“中医药”等,全面梳理大健康产业发展,并重视“大健康+”的跨界合作视角,尤其是+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现代科技与健康产业融合的政策。具体在检索过程中,我们选取的关键词有“智能健康”“智能医药”“智能医疗”“信息健康”“信息医疗”“互联网健康”“互联网医疗”“物联网”“区块链”等。此外,为推动健康产业的创新性、规范性和持续性的发展,《大健康产业政策汇编(2020版)》还收录了近年来与健康产业密切相关的产学研系列政策、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科技奖励的相关政策。
  《大健康产业政策汇编(2020版)》共收录88条,全文60余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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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一条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第四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第五条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
  第六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第七条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商标管理,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第八条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第九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2.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3.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第十二条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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