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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的理论与实务--以自治区政府立法为视角/相思湖学术论丛
0.00     定价 ¥ 58.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浙江新华配书)
此书还可采购25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配送范围:
    浙江省内
  • ISBN:
    9787307226531
  • 作      者:
    作者:彭振|责编:田红恩
  • 出 版 社 :
    武汉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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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地方立法的完善和发展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地方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要实现依法立法、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以良法确保善治,必须加强地方立法研究。本书以地方政府立法为视角,运用民族学、法学、行政管理、政治学等相关理论,系统分析和研究了政府立法和理论和实践问题,重点研究了其立法价值和定位、立法制度、立法主体、立法权限、立法实践和立法技术等内容,并结合立法实践,对当前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要进一步优化立法主体、明确立法权限、体现立法特色、完善立法体系等对策建议。以期为地方立法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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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序论
一、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二、研究现状
三、本书的研究方法
四、本书的研究特色及创新之处
第一章 自治区政府立法的理论基础
第一节 自治区政府立法的原理
一、自治区政府立法的国情根据
二、自治区政府立法的二元性
三、自治区政府立法的特征
四、自治区政府立法的位阶
第二节 自治区政府立法的内涵
一、自治区政府立法的界定
二、法律渊源
三、多元化的分类
四、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五、特定的立法语言
第三节 自治区政府立法的定位
一、国家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与自治区人大立法的关系
三、与一般地方政府立法的关系
四、与经济特区政府立法的区别
五、与特别行政区政府立法的区别
六、与自治区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关系
第四节 自治区政府立法的作用和价值
一、民族区域自治的重要内容
二、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的外在体现
三、自治区法治政府建立的基本要求
四、自治区发展的法治保障
五、少数民族利益的合理表达
第二章 自治区政府立法制度
第一节 自治区政府立法权限与立法环境
一、自治区政府立法权
二、自治区政府立法与自治州政府立法
三、自治区政府立法与区内设区的市政府立法
四、自治区政府立法环境
第二节 自治区政府立法主体
一、自治区政府法制部门及其职能
二、自治区政府立法的其他主体
第三节 自治区政府立法程序
一、立项
二、起草
三、审查
四、决定和公布
五、备案
第四节 自治区政府立法的范围
一、民族地区社会综合治理立法
二、民族地区经济管理立法
三、民族地区历史文化保护立法
四、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立法
五、民族地区环境开发与保护立法
六、民族地区网络信息管理立法
第五节 自治区政府立法监督
一、自治区政府立法监督的作用
二、自治区政府立法监督的分类
三、自治区政府立法监督的主要内容及方式
第三章 自治区政府立法的源流与实践
第一节 少数民族聚居区行政立法史略
一、中国古代少数民族聚居区行政管理立法
二、中国近代少数民族行政性立法
第二节 自治区政府立法的基本情况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立法
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立法
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立法
四、西藏自治区政府立法
五、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立法
第三节 自治区政府立法的经验
一、坚持维护各民族切身利益
二、坚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三、坚持为自治区法治建设提供有利条件
第四章 自治区政府立法存在的问题
第一节 立法主体能力有待提升
一、立法主体素养亟待提高
二、立法主体结构需优化
三、立法相关部门相互协作不强
第二节 立法范围有待进一步明确
一、立法主体定位问题
二、立法权限范围问题
三、立法抵触判定标准不明确
四、立法效力问题
第三节 立法自身特征有待凸显
一、区域性特征不强
二、“自治”力度不够
三、与其他立法主体的衔接不够
第四节 立法技术有待加强
一、立法程序
二、立法活动运筹技术
三、法的结构营造技术
四、与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均衡
第五节 立法体系尚不健全
一、科学、民主、依法立法仍需加强
二、立法监督主体不确定
三、立法当为而不为时有发生
四、立法备案审查需加强
五、立法后评估不到位
六、立法责任不明确
第五章 新时代完善自治区政府立法的举措
第一节 优化自治区政府立法主体
一、提升立法主体综合能力
二、优化立法主体结构
三、提高立法协作能力
第二节 明确立法权限
一、坚持依法区分
二、坚持以问题为导向
三、科学划分原则
四、构建地方立法抵触判定构成要件
第三节 体现立法的地方性、民族性
一、立法要突出地方特色
二、立法要彰显民族特性
三、与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协调
四、扩大立法影响力
第四节 实现统一、自治与发展
一、实现立法标准的统一
二、不断提高立法技术
三、构建规范的立法程序
四、完善备案审查制度
五、充分行使自治权
第五节 完善自治区政府立法体系
一、坚持立法三原则以良法确保善治
二、让立法监督真正管用
三、确立立法清理长效制度
四、完善自治区政府立法后评估
五、完善立法备案审查制度
六、实施立法不作为责任追究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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