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创建中国特色国家监察权、推进国家腐败治理现代化为时代根据,建构“腐败治理—监察体制改革—监察权属性—权力运行—衔接机制”的研究框架,创新性地提出了国家监察权“第四权”和“第一职能观”的理论命题,系统性挖掘了国家监察权全面运行中所面临的纪法衔接、法法衔接问题,以国家监察权衔接机制的法治化构建为导向,就衔接关系的一般原理、重点领域与制度缺口进行了全面研究,提出了实现与优化衔接关系的理论方案。本书注重对监察体制改革与中国特色腐败治理体系现代化内在逻辑的揭示,注重对国家监察权全面承担腐败治理职责中职权定位、职能衔接问题的分析,提出了“监察权的再造性、派生性、聚合性”“第一职能观”“公权合规计划”“合署不等于权力混同、一体不等于职责同一”等具有创新性、基础性的理论观点与实践方案,是一部系统、简明的理论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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