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错了/任凭时间地点如何对/天时地利如何对/人不和/依然是一场空欢喜
是不是每个女孩一生都有这样的两个少年?一个是心头的刺,它要你痛你就得痛。可只要你想,大不了狠心一下便能将之连根拔起,然后它顶多成为一个伤口,鲜血淋漓过后总会愈合。
而另一个,是胸口的朱砂痣。它不会痛,你却永远无法将之磨灭,就像是一种可怕的习惯,陪着你同心而离居,忧伤以终老。
辰君和辰衫是一对重组家庭的兄妹,少年情愫总是突如其来地发生,青春的心动就在电光火石间一触爆发。随着辰衫奶奶的去世,面对着辰君的关怀,两个人终于还是突破了世俗的眼光,也注定了一生的悲剧。
辰衫妈妈是辰家情妇一事被曝光,辰君的冷漠相对使得她压力倍增。与此同时,辰父为了不影响辰君,设计安排了辰衫出国。逃离、不甘、背叛,是害怕世情如霜还是世俗偏见的眼?一个世界容不下这样的两个人,如我和你。
这世上最伤人的不是你爱我,我不爱你,或者我们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而是亲爱的,在你转身后,在我真的来不及珍惜后,上帝才微笑地指着你告诉我:看,这就是我当初从你身上抽掉的肋骨,你满不满意?
多戏剧,多喜剧。
楔子 Mo Cuishle
故事的主角,叫辰君。
记忆,始终停留在他十六七岁的样子。
初见的那一天,穿雪白的衬衫,深蓝色的牛仔裤。
一手斜斜抄进裤袋,偏过头,看你的时候总爱微微眯起眼睛。
那一日,阳光刺眼。
炫目若一列疾驰而过的列车。你在静止不动的月台端坐,无数的,一瞬而过的窗,反射着或明媚或绚烂的光,连成一大片,拍打着你的眼膜。
你闭眼,将头扭向另一方,在想,真是苦恼……却未必感到,时光的手催促不停,我们总在流浪,总在跋涉——
怎知记忆,始终站在梦开始的地方,寸步不离。
九月的苏格兰,爱丁堡,难得的大晴天。
养成习惯地带一把伞,一个背着电脑包的纤瘦女子,走进街尾最幽静的一家咖啡馆。
有着一头红发和湖蓝色眼睛的丹尼斯是店里最受欢迎的男招待,穿格子呢短裙的女孩子们三五聚在一起嬉笑,用亮晶晶的大眼睛搜寻着他的身影。
辰杉刚将电脑摆好,丹尼斯便已端着一小杯咖啡来到身边。
“新品试尝,肉蔻香草拿铁。”他放下画着淡绿色花纹的纸杯,笑眼迷离,“我以为你今天不会再来。”
已至傍晚,窗外红霞满天,橘色的光散在绵密的云边。三三两两的行人,身影被拉得很长。
街边矮小的灌木生长繁茂,鸟在丛荫下觅食对语,热闹,更显得道路如此空旷。
辰杉将视线收回来,浅笑道:“幸好来了,能够享受难得的赠饮。”又将头一偏,一扫丹尼斯身后无数的眼睛,“还有你的童子军,丹尼斯,你的人气实在太旺。”
丹尼斯的脸微微一红,孩子气地挠一挠脑袋,又不安地将手指点着桌面,踌躇半晌终于开口,语气却很是雀跃,“辰,你等一等,让你看个好东西!”
辰杉点一点头。
一抹斜阳穿过深绿色的窗帘下摆,正落上电脑屏幕。已很难看清写了些什么,索性停下思考的脚步,只是静静坐着,喝那杯带着香甜气味的咖啡。
很久以前的一日下午,也是一样的垂垂落日,也是一样的独自落座。身旁明明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心里,却始终有一处空空荡荡,无法遏制地向下坠落,坠落,直至无底的深渊。
清甜的声音一遍遍提醒着接下来的航班。她额角冒汗,心速加快,双手紧紧扣住膝盖,无助地左右张望。
身边是年近中年的妇女,带着一脸慈眉善目,她用和蔼的声音问道:“孩子,你是生病了吗?”
她一怔,木然地看向对方,片刻,忽然涌出两眼泪水,自裤袋里摸出几张钞票,塞去女人的手中。
“阿姨,我可以借你的电话用吗?”
女人傻愣了半天,方才满腹疑惑地掏出手机,递给对面泪流满面的女孩。
辰杉飞快地按下那一串烂熟于心的号码,等待忙碌的声音后,那个熟悉的询问。
一秒,两秒,三秒……时间却像是无垠的海洋,困渴的旅客永远取不出一瓢清水来饮。忽然,她眸光一闪,呜咽着低喊,“辰君……哥哥……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明明心底有千言万语,明明想过无数次临别赠语,却在一瞬间,因心底氤氲的无数悲切,被随风吹散了。
手机被还了回来,女人看着落满泪水的屏幕,眉头紧蹙,她忽然拉起匆匆欲走的女孩。
“孩子,电话你拨通了吗?”
辰杉只是转过头,挤出微弱的一抹笑,轻轻地摇了摇头。
这一晃,几乎过去三年,而那一幕残阳如血的景色,却依旧在脑中明晰地回放。
倒像是发生在昨天,她还坐在辰君的床脚,歪着头,做出一副鬼脸,尖着嗓子说:“辰君,笑一笑。”
十几岁的年纪,遇见同样稚嫩的他,有欢笑,有追逐,有躺在蓝天下,沐浴和他一般的光。
此后的岁月,她的世界,便只是一个他。
以为时光终会让我们淡忘,然而蓦然回首,灯火阑珊处微笑的那一个人,依旧在你心中深深埋藏。
心中空缺的一处,曾经是你居住的地方。
咖啡的气味满溢口腔,却并不像一开始那般甘甜了。辰杉依旧只能挤出微弱的笑容,视线里,丹尼斯拿着一本杂志向她走来,封面上的男人即刻让她呼吸一滞——
那是怎样的一个男子啊。随意的穿着,慵懒的姿势,他仰面望天,深亚麻色的头发在微风里轻柔地飘动。
他的身后,是人流涌动的圣安德鲁广场,无数张陌生的脸,一时间,只沦落为万象之中毫不起眼的灰尘。他干净满足的笑容挂在嘴角,灿若朝阳。
丹尼斯意不在此,打开内页,指着一处,得意扬扬地说:“辰,我拍的广告终于登出来了,没有骗你吧,真的有经纪人相中了我……嗨,辰?”
辰杉早已六神无主,她几乎是抢过那本杂志,合上去,盯着封面仔仔细细地看。
是他吗,是他吗,那个曾经穿白衬衫、牛仔裤的男孩子?
一瞬间,她如此沮丧,多少年,她只知道,他将始终停在她记忆的那一点上,不被淡化,不被遗落,念念不忘。
而现实却是,他早已在她错过的岁月里,悄无声息地长大了。
长成这样一副她几乎不认识的模样。她甚至不敢用无比坚定的语气,偷偷喊他一声辰君。
而杂志的一隅,分明用烫金大字写着一句被他念叨过无数次的高卢语:MoCuishle。
MoCuishle,莫库什勒……一如第一次听到它时一般,带给她无数奇幻而瑰丽的幻想,它是如此神秘以至于神圣,让她无法不用充满敬畏的视线向它投去深深的一瞥。
丹尼斯从未看到过这样的辰杉,她时常空洞的眼睛里仿佛顷刻间充满了光彩,属于她的灵魂回来了,她是这样的有生气有活力,然而从那紧锁的眉头里看出,此刻的她又是这样的忧愁。
丹尼斯介绍说:“辰,你认识他吗,这是来自你们中国的模特,这几年火遍了大半个地球,现在,终于来到苏格兰了。”
辰杉点点头,片刻,又摇了摇头,她低声嗫嚅着,“这不可能。”怎么可能离别多年无声无息,却只在弹指间便再次知晓他的讯息。
这一切,并不真实。
丹尼斯说:“你真的不认识吗,辰,巧合的是,他和你一样,也姓辰。”
眼前的女人低着头,用纤细的手指慢慢抚过那行字,认真得像是要描摹出每一笔。这样反常的举动,实在让丹尼斯的心里充满好奇。
终于,她抬起头来,一字一顿地说:“我想,这可能是我的哥哥。”
丹尼斯突然笑起来,“糊涂蛋,你连哥哥也认不出来了吗?”他支着下巴,将她上下打量着,“辰,你别说,你们俩还真是挺像。”
辰杉却不说话了。
丹尼斯说:“辰,你不是作家吗,你有这样鼎鼎有名的哥哥,为什么不写个和他有关的故事,你该知道,愿意为他的故事掏钱的姑娘一定比我多太多!”
辰杉只觉得心乱如麻,她将杂志还给丹尼斯,又将电脑关了装进包里。她只是苦闷地说:“不不,这个故事可不好。”
紧接着,她向丹尼斯道别,匆匆冲出了咖啡馆。丹尼斯自窗口目送着她离去的背影,直到她穿过街角,蔚蓝色的裙裾划过生硬的直角,他方才恋恋不舍地收回视线。
一低头,却看到她落下的伞。
这个故事可不好。
辰杉的嘴里念念有词。
它将只会有一个主角,那就是辰君。不可能再有其他。
它会是一个早已开始,仍旧延续,却不知结局几何的荒诞剧。
自他给予一个深深的震撼做开端,再一路浓墨重彩地挥洒出朵朵繁花似锦,却在至高至陡的峰顶划出笔直的一道下坡——
在这样虎头蛇尾的故事里,作为跳梁小丑的她,将会被所有人嗤笑为一个孤单至病态的爱慕者。
而故事的结尾,不过只是让人得到这样的启迪:每当你决意飞蛾扑火,毫无顾忌地迈入一个爱情旋涡的时候,请务必想起这个故事——禁忌的爱情一旦开启它潘多拉之魔盒,你所收获的,唯有毁灭。
她怎么可能动笔写这样的故事?吃力不讨好,简直想也不要想。
天忽然飘起细雨,灼热的思绪被当头一浇,她猛然清醒过来。刚刚的一幕幕,就像是坐上翻腾的过山车,在无数尖叫里忽地飞过。
她猛地松弛下来,整个人却累极了,想打伞,伞早不知所终。踌躇着,要不要回咖啡厅寻来,身后却突然响起男声,“嗨,辰!”
她以为是丹尼斯,即刻回头,却只看到一个陌生的白人撑着黑色的伞柄,用满脸讨好的笑容说道:“辰,歇会儿再拍吧,下雨了。”
他走向的男人穿白衬衫,黑西服,打最精致的领结。他有让所有人惊愕的好身材,宽肩窄腰,长腿笔直,一张脸更是漂亮得让人嫉妒。
他黑灿如曜石的眼睛散发光彩,他用灼灼的视线射向辰杉。
而她,亦在看他。
……
楔子
MoCuishle
Chapter 1
青春最初始的闪亮炽焰
Chapter 2
誓言两个生命应当如一
Chapter 3
一个世界容不下这样的两个人,如我和你
Chapter 4
我们都失去太快
Chapter 5
我不怪你,因为是我的过错
Chapter 6
如果你喜欢我较少而爱我比较深
后记
一路曲折一路心伤,所幸兜兜转转之后,两心依旧,终得圆满。
——安久
虐心虐情,但是又美好得让人眷恋。
——尘尘飞鱼
微笑与泪水交织的情感。
——菲常完美
我羡慕他们的爱情,这样只在笔下或许也曾在现实中上演过的爱情,始终不轻言放弃的,尽管困难重重,在挣扎后放弃一切的爱情。他在旧时光中留下的那抹颜色,始终是她心头念念不忘牵肠挂肚的一幕盛大开场,占据起她未来的所有绮丽思绪。
——维以不永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