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内容
为适应深化工程计价改革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修订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文件(以下简称费用组成),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同时废止。
“费用组成”的调整内容和贯彻实施的有关项目如下:
(1)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按费用构成要素组成划分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
(2)为指导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计算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按工程造价形成顺序划分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
(3)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合理调整了人工费构成及内容。
(4)依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9部委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将工程设备费列入材料费;原材料费中的检验试验费列入企业管理费。
(5)将仪器仪表使用费列入施工机具使用费;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列入措施项目费。
(6)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将原企业管理费中属于劳动保险费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列入规费中的养老保险费,在企业管理费中的财务费和其他中增加担保费用、投标费、保险费。
(7)按照社会保险法建筑法的规定,取消原规费中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增加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8)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在税金中增加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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