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工种、设备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中明确规定:要强化企业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制定落实专项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有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土木建筑(公路工程、建设工程等)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正确实施,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规范公路工程施工作业行为,保障公路工程建设作业影响范围内的所有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公路工程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程。
4.“安全操作规程”是国家规定生产单位必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交通运输部等部委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安全生产管理督察、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从事公路工程施工、安装活动的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及所有作业人员,在施工作业过程中除应遵守本安全操作规程外,还应当遵守国家及行业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特别是技术规程的规定。
5.本规程编制依据的是现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规章规定、办法等文本,使用中如遇颁布有新的文本,应按新文本的要求实施。
6.公路建设工程应严格执行分部(分项)工程分级、分层次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凡涉及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以及本安全操作规程未涉及的内容,必须由局或各单位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其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得到执行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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