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水泥混凝土路面
10.4.1水泥混凝土路面应采用强度高、收缩性小、耐磨性强、抗冻性好的水泥,其物理性能和化学成分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10.4.2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标号不应低于42.5号。当条件受限制时,可采用矿渣水泥,其标号不应低于42.5号,并应严格控制用水量,延长搅拌时间,加强养护;中、轻交通或次干路、支路可采用32.5号普通硅酸盐水泥,但应采取掺外加剂、干硬性混凝土或真空吸水等措施。
10.4.3路面不宜在雨天施工,施工气温不宜低于5℃。低温、高温和施工遇雨时,应当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10.4.4施工前应复核平面位置及高程,使其符合现场接坡和排水要求。
10.4.5路面浇筑时,基层表面应保持干净、湿润、模板稳固、边缘角隅等钢筋及传力杆等位置准确并涂好隔离剂。
10.4.6路面浇筑后宜采用湿治或塑料薄膜等方法及时养护。若因工期限制,达不到养护期,应采用必要的技术处理(如早强剂等)。
10.5沥青混凝土路面
10.5.1新、旧沥青路面面层的衔接应当紧密平顺,黏结牢固。
10.5.2沥青路面宜连续施工,不得出现施工和运输污染。
10.5.3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气温不应低于10℃(快速道和主干道)或5℃(其他道路)。雨天、路面潮湿时不得施工。
10.5.4双层式沥青混凝土面层的上下层铺筑宜在当天内完成。铺筑上层前应对下层进行清扫,喷洒粘层沥青。
10.5.5沥青混凝土路面应边摊铺边整平。压路机应以缓慢而均匀的速度碾压,不得在碾压层上调头、转向或突然刹车。
10.5.6沥青混凝土的压实层最大厚度不宜大于100mm,但当采用大功率压路机且经试验证明能达到压实度时可增大到150mm。
10.5.7沥青路面施工应选择合理的压路机组合方式及初压、复压、终压(包括成型)的碾压步骤。
10.5.8沥青混凝土路面碾压成型后,表面温度低于50℃时,方可开放交通。
10.5.9沥青混凝土面层与各种井盖框、平石和其他构筑物衔接应当紧密平顺。雨水口井及各种检查井等周边不易压实之处,应采用人工补充夯实烫平。
10.5.10应急抢修或冬期修补掘路面层,可采用冷拌沥青混凝土修补平整,在气温适宜时再做二次修复。
10.6人行道
10.6.1人行道板底应当紧贴垫层,不得有“虚空”现象。靠近侧石处的人行道板应高出侧石顶面5mm。
10.6.2预制人行道板应平整顺直,按原标准找好坡度铺砌面层。板间宜用洒细砂灌缝或水泥灌(勾)缝。
10.6.3预制彩色人行道板铺筑时,应恢复原有图案,坐实板底,上下层结成整体。
10.6.4现浇水泥混凝土人行道板,应与原有人行道接顺。水泥混凝土面层收水抹面后,应及时分块滚花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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