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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美国联邦资助公路的发展与监管制度研究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114125836
  • 作      者:
    杨建平,田春林主编
  • 出 版 社 :
    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
  • 出版日期: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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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美国联邦资助公路的发展与监管制度研究》介绍了美国公路的功能分类、早期的美国公路发展、联邦资助发展州际公路、联邦公路信托基金、联邦资助公路政策的发展情况、联邦资助项目的监管机构设置情况、联邦资助项目的监管职责划分情况及预算授权情况等内容。
  《美国联邦资助公路的发展与监管制度研究》可供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交通运输行业相关科研教学单位以及从业人员学习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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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美国联邦资助公路的发展与监管制度研究》:
  在进行路网功能分类时,无论城市还是农村,都要遵循相同的基本程序。同时,由于两类地区在人口和土地开发强度方面存在差异,用于功能分类的程序和需要考虑的因素会有所不同。功能分类的程序包括指导原则、分配步骤和一些技术细节。
  (1)交通发生源识别。农村地区的交通发生源包括人口中心和休闲区域。城市地区的交通发生源包括商业区、客货运枢纽、高校、综合医院、军事基地、体育场馆、展览中心和公园等。
  (2)交通发生源排序。应根据交通量生成能力,首先将交通发生源分为城市和农村两组。对于相当重要且由主集散公路或更高层级公路服务的交通发生源,应归为5-8类。具有相同重要意义的交通发生源应属于同一类。这些类别用于认定连接公路的功能分类类别。当根据其重要性排序时,要考虑人口、税收、贸易、旅游及就业等因素。
  (3)绘制交通发生源图。交通发生源应根据其所属的类别,使用不同尺寸和颜色的分级符号绘制分布图。这将产生一个可视化的排序,排名最高的发生源类应该用最大的符号来表示。
  (4)认定功能分类连接交通发生源。为认定公路功能分类类别,从机动性最高的类别开始,首先认定州际公路类、其他高速公路类和其他主干线公路类,再认定次干线公路类和集散公路类(先主要、后次要)。然后,根据规定,地方公路将属于所有不属于干线或集散公路的类别。即首先以一个广泛的、区域性的视角认定主干线公路,然后逐层下移,以地区性的视角认定次干线公路、主集散公路和次集散公路。
  1.干线公路的考虑因素
  干线公路类服务于一个广泛的功能范围,跨越“机动性一可达性”整个范围。用于认定干线公路类的考虑因素和经验法则是:
  (1)对州际公路类和其他高速公路类,控制进出是最简单的标准,全部(或部分)控制进出的公路基本属于干线公路类别。
  (2)保持主干线公路类的连续性。主干线路线的连续性,从农村地区出发,然后进入和穿越城市地区。
  (3)干线公路类应避免通过街区,经常作为不相容的土地用途间的缓冲区,并避免穿越居民区。
  (4)城市地区的大部分高容量公路通常归为干线公路类。
  (5)次干线公路通常会和所有其他类别的公路相交叉。
  2.集散公路的考虑因素
  集散公路具有重要的可达功能,主要服务于地方公路和干线公路之间汇集的交通量。为弥补这一间隙,集散公路必须提供通达居民区的服务。当在主、次集散公路之间做选择时,应考虑下列准则:
  (1)未认定为干线公路且连接通往干线网的大型交通发生源的公路,归类为主集散公路。主集散公路通常有较多的信号控制交叉口。
  (2)主集散公路认定后,应为集中居住区认定次集散公路。
  (3)在农村地区,次集散公路在人口密度相同的干线公路或主集散公路线路之间应该有大致相等的距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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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美国公路的功能分类
一、功能分类的概念
二、功能分类的标准
三、功能分类的程序
四、功能分类的应用

第二章 早期的美国公路发展
一、早期的公路建设
二、公私合作建设收费公路
三、“好路运动”
四、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收费公路发展
五、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高等级收费公路的发展

第三章 联邦资助发展州际公路
一、州际公路理念的提出
二、大规模建设的开始

第四章 联邦公路信托基金
一、设立信托基金的起因
二、被否决的三种方案
三、信托基金解决方案
四、信托基金制度中的“信托”理念
五、信托基金制度遇到的挑战
六、信托基金制度的调整和完善
七、信托基金的困境与未来选择

第五章 联邦资助公路政策的发展情况
一、1916年《联邦资助公路法案》
二、1921年《联邦资助公路法案》
三、1938年《联邦资助公路法案》
四、1944年《联邦资助公路法案》
五、1952年《联邦资助公路法案》
六、1954年《联邦资助公路法案》
七、1956年《联邦资助公路和公路税收法案》
八、1959年《联邦资助公路法案》
九、1962年《联邦资助公路法案》
十、1966年《公路安全法案》
十一、1970年《联邦资助公路法案》
十二、1973的《联邦资助公路法案》
十三、1976年《联邦资助公路法案》
十四、1982年《陆路运输资助法案》
十五、1987年《陆路运输和统一搬迁资助法案》
十六、1991年《多式联运陆路运输和公平法案》
十七、1998年《面向21世纪的交通运输公平法案》
十八、2005年《安全、可靠、灵活、高效的运输公平法案》

第六章 联邦资助项目的监管机构设置情况
一、地区办事处
二、区域办公室
三、技术服务中心

第七章 联邦资助项目的监管职责划分情况
一、背景介绍
二、目的和意图
三、国家公路网联邦资助项目的监管职责
四、非国家公路网联邦资助项目的监管职责
五、地方管理项目的监管职责
六、授权许可的范围
七、联邦的审批职责
八、工程项目的监管职责
九、高风险类项目
十、联邦公路局的监管职责
十一、州交通厅的监管职责和报告规定

第八章 联邦资助项目预算授权情况
附件一 1916年法案奠定联邦资助公路的基础
附件二 联邦和州的合作伙伴关系(1916~193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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