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原来也是道德高地》:
“三原”乃刑可圈点《三国志》“张鲁传”,早在1958年12月中共八届六中全会上,被毛泽东主席加大段批语,印发至每个与会同志手中。毛主席批语的全文是:我国从汉末到今一千多年,情况如天地悬隔。但是从某几点看起来,例如,贫农、下中农的一穷二白,还有某些相似。汉末北方的黄巾运动,规模极大,称为太平道。在南方,有于吉领导的群众运动,也是道教。在西方(以汉中为中心的陕南川北区域),有五斗米道。史称,五斗米道与太平道“大都相似”,是一条路线的运动。又称,张鲁等行五斗米道,“民夷便乐”,可见大受群众欢迎。张陵(一称张道陵,其流风余裔经千余年转化为江西龙虎山为地主阶级服务的极端反人民的张天师道,《水浒传》第一回有洪太尉误走魔鬼戏极神气的描写,一看使人神往,同志们看过了吧?)、张衡、张鲁祖孙三世行五斗米道。
其法,信教者出五斗米,以神道治病;置义舍(大路上的公共宿舍);吃饭不要钱(目的似乎是招徕关中区域的流民);修治道路(以犯轻微错误的人修路);“犯法者三原而后行刑”(以说服为主要方法);“不置长吏,皆以祭酒为治”,祭酒“各领部众,多者为治头大祭酒”(近乎政社合一,劳武结合,但以小农经济为基础)。这几条,就是五斗米道的经济、政治纲领。中国从秦末陈涉大泽乡(徐州附近)群众暴动起,到清末义和拳运动止,二千年中,大规模的农民革命运动,几乎没有停止过。同全世界一样,中国的历史,就是一部阶级斗争史。
其实,毛主席之前还另写了个评语,比正式印发的要长些。在那个评语中,有这样的语言:“道路上饭铺里吃饭不要钱,最有意思,开了我们人民公社公共食堂的先河。”“现在的人民公社运动,是有我国的历史来源的。”看过毛主席对“张鲁传”的批语,应该说对张鲁这个人就比较清楚了。据“张鲁传”记载,张鲁因其母与益州牧刘焉家的关系,被刘焉任命为“督义司马”,杀汉中太守苏固后,在汉中割据。张鲁承祖辈衣钵,任五斗米道的教主,也称“鬼道”,自称“师君”。因凡学道者就要交五斗米,所以称为五斗米道,初来学道的称“鬼卒”,接受“鬼道”后称“祭酒”,统领一定数量的部众,部众多的叫“治头大祭酒”。张鲁以“鬼道”教化人民,一切以诚信不欺诈为要。生病的人在“祭酒”面前自首自己的过错,“祭酒”再为病人请祷,写上姓名与认错服罪之意,作三通,即上天、埋地与沉水。至于“鬼道”如此治病灵否,裴松之引自“典略”语:“实无益于治病,但为淫妄,然小人昏愚,竞共事之。”所有的“祭酒”,都要造“义舍”房屋,准备义米义肉,悬挂在驿舍,过路的人可以依自己的饭量到吃饱为止,如果太过量,“鬼道”就会使他因贪心而生病。万一作奸犯法,可以赦免三次,然后才执行刑罚。没有任何官吏的设置,老百姓都认为此法简单而乐意接受。张鲁得以“雄据巴、汉,垂三十年”。建安二十年(公元215年)张鲁降曹操,后被拜为镇南将军,封阆中侯,次年卒。
随着时间的推移,尽管三国热一浪更比一浪高,人们也不再注意到“张鲁传”和张鲁这个人物了,因为张鲁在中国历史上,只不过是偏居一隅、雄霸一方的带有浓厚宗教色彩的地方政权的头领而已,其功绩、地位、才略,在源远流长的中华历史长河上,实在是不值得多提。
但是,细细品来,“张鲁传”还有三点很值得玩味:一是“舍群盗,列功臣,去危亡,保宗祀”。这是陈寿对张鲁的较高评价,说张鲁舍弃了群盗的身份,名列功臣之位,离去危亡,保住了宗祀;而对同样拥州据郡、各自为镇的公孙度、公孙瓒、陶谦、张杨等人,却称他们连个普通百姓都不如,没什么好评论的。东汉末年,大体有十八九个割据一方的大员,张鲁是其中一个。当时最时髦的事情,是招兵买马,攻城掠地,扩大地盘,称王称霸,能当皇帝最好,实在不行也要混个什么王干干;而老百姓的死活,是大可不必考虑的。结果神州大地,战祸连天,饿殍遍地,以致好多州郡,连人们吃饭的问题,都解决不了。而张鲁却不然,属下挖到玉印,想尊奉他为汉宁王,他坚决不干;却真心实意地搞起了“路边大食堂”,一日三餐免费供应,实实在在保障百姓吃饱肚子,而且居然三十年不变。只这一点,张鲁就很了不起。时至今日,有的地方大员面对没完没了、无所顾忌的“建设”“拆迁”“投资”“招商”等政绩无限、仕途光明的时髦事情,那是相当的用心;而对于保障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事情,如冬季取暖等,却推着弄赶着整,很少有人下太大心思。北方冬季供暖,大都由公益事业单位承担,据说收取的供暖费,要保证百姓不挨冻,根本就不够用,如果真是这样,政府就要从财政收益中,拿出一块来大大方方地补贴进去,把千家万户的暖气片,搞得热热乎乎的。
二是“皆教以诚信不欺诈”。诚信不欺诈,对于一个群体、一个组织、一个社会,太重要了,它是正常维系的灵魂和纽带。相反,不讲诚信满是欺诈,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组织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无法保持正常有序,即使保持了一时,也保持不了长久。特别是当紧急情况发生时,更显得人们是否有诚信不欺诈品格的极端重要性。设想,张鲁办的路边“大食堂”,如果人们不花钱又随便吃,再偷偷带上点,在物资尚很不丰富的当年,能维系三十年之久?有的国家遇到地震等大灾后,在重灾区设立救灾物资请领处,竟无人看守,且秩序井然,全由自己随便拿,个个只拿自己需要的,绝不多拿一点点,也有点张鲁的味道,不过不是路边随便吃的“大食堂”,而是路边随便拿的“大仓库”。相比之下,我国如果也在灾后,搞这样的“大仓库”,会是个什么样子,人人心里都会有答案,一个肯定不会令人满意的答案。原因很简单,时下太过缺乏诚信不欺诈的精神了。对此,要出猛拳,要下大气力,强化以德育人、以德治国意识,要把全民道德状况的好坏,等同于或超过经济各项指标的好坏,要从儿童抓起,要全社会、全系统、全过程来抓,要全员抓、抓全员,不见成效绝不罢休。
这里讲的是教育方面的工作。同时,要抓惩处,对违反道德的人和事,特别是那些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要严肃处理,要让当事人付出沉重的代价,使他们不敢轻易犯第二次。
三是“犯法,三原,然后乃行刑”。张鲁对于犯法者,只有犯了三次以后,经教育还不悔改,又第四次犯法,才予以惩处。这样做好是好,但在犯罪日益增多、且手段花样翻新、各地打黑除恶任务艰巨的今天,却做不到,也不能这样做。谁要是这样做了,就大有放纵犯罪包庇黑社会之嫌。但是,一个社会,也绝不是惩处犯罪越多越好、越重越好,因为一人犯罪被处罚,固然是其罪有应得,同时这个人也往往会成为社会的对立面,不仅如此,连同他的家人及亲属,也有可能成为社会的对立面。惜刑慎刑、不得已才动之以刑罚,应该是社会管理者永恒的观念。“犯法者三原而后刑”,对社会全体成员肯定不适用,但应该在少年犯身上适用。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一时失足犯了罪,主观恶性浅,要给予其改正的机会,要以说服教育方法为主,能不予惩处就放他一马,不能做到“三原”,“二原”,“一原”,也是好的,也总比一判了之,扔进监狱里强。既减少了犯罪,又赢得了家属亲属的赞誉。我们的管理者们,不妨学学张鲁,对未成年人犯罪,创新出个现代版的“三原”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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