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高级检索
高级搜索
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守住12分:这样开车不违章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111446699
  • 作      者:
    邢磊,冯乐主编
  • 出 版 社 :
    机械工业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4
收藏
编辑推荐
  ·168幅实景漫画扣分场景历历在目
  ·365个交通标识行车上路身临其境
  ·紧贴扣分细则
  ·轻松守住12分
展开
内容介绍
  对于绝大多数汽车驾驶人来讲,经常会由于疏忽大意或驾驶人操作不当而造成过失违法。面对“史上最严交规”,我们如何防止被扣分,摒弃固有驾驶陋习,快速适应新风范,“安全文明驾驶”呢?
  《守住12分:这样开车不违章》以2013年新的交通法规为基础,解读扣分细则,讲解防止被扣分的各种安全文明驾驶技巧。在编写方式上,作者根据多年来的驾车经验,结合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通过专业的法律法规解读+应对策略+案例分析+安全驾驶技巧,以及一文一图,一问一答的碎片化、模块化的知识结构表现形式,全程实景图文直播每一个扣分细则,叫你快速适应新交规,轻松守住12分。
  《守住12分:这样开车不违章》文字简介,内容新颖,通俗易懂,实用性强,是汽车驾驶人快速适应2013年新交规和提高安全文明驾驶技巧的良师益友。
展开
目录
第1章 一心一意守望住1分
1.1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扣1分
1.2 不按规定会车,扣1分
1.3 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扣1分
1.4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扣1分

第2章 二话不说守望住2分
2.1 驾驶机动车行径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扣2分
2.2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扣2分
2.3 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扣2分
2.4 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扣2分
2.5 违规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扣2分
2.6 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进行安全维护,扣2分
2.7 违规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扣2分
2.8 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扣2分
2.9 违规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扣2分
2.10 无安全技术检查,或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路行驶,扣2分
2.11 校车运载学生时加油,或发动机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扣2分

第3章 三思而行守住3分
3.1 营运客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扣3分
3.2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速未20%,扣3分
3.3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扣3分
3.4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扣3分
3.5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扣3分
3.6 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扣3分
3.7 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扣3分
3.8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扣3分
3.9 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扣3分
3.10 违反规定牵引挂车,扣3分
3.11 因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扣3分
3.12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扣3分

第4章 六根清静守住6分
4.1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扣6分
4.2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扣6分
4.3 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超员未达20%,或者其他载客汽车超员20%以上,扣6分
4.4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未达20%,扣6分
4.5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速20%以上未达到50%,扣6分
4.6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违反规定载客,扣6分
4.7 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扣6分
4.8 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扣6分
4.9 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扣6分
4.10 运载超限物品,未按指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未悬挂明显标志,扣6分
4.11 载运危险物品,未按指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未悬挂警示标志等,扣6分
4.12 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扣6分
4.13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扣6分
4.1 4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扣6分

第5章 全心全意守住12分
5.1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扣12分5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扣12分
5.3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扣12分
5.4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扣12分
5.5 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扣12分
5.6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等或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扣12分
5.7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掉头,扣12分
5.8 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扣12分
5.9 驾驶特殊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以上或以外的道路上超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超速50%以上,扣12分
5.1 0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扣12分
5.1 1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扣12分

附录
附录A 交通标志
附录B 新交规释疑和行车应对办法50问
展开
加入书架成功!
收藏图书成功!
我知道了(3)
发表书评
读者登录

请选择您读者所在的图书馆

选择图书馆
浙江图书馆
点击获取验证码
登录
没有读者证?在线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