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环境实在论所指出的滑向相对主义的可能,环境建构论者坚持认为,任何主张的正确与否可以基于有力的证据进行评估,诸如统计数据或公众民意测验,即使这些本身是社会建构的;另外,为了解释环境主张的出现和评估其有效性,还要去考虑主张形成的历史情境。
当然,从理论上讲,环境建构论自身存在的相对主义立场是难以克服的困境,因为如果所有的环境知识都是社会建构的,那么建构论的主张本身也一样,而这会导致社会科学目前遭遇的“自我驳斥”的理论问题。
简言之,两种研究立场的争论实质在于是以科学主义还是以人文主义为视角建构关于环境议题的社会理论。环境建构论坚持人文取向的解释学和建构论的信念;环境实在论则走的是科学主义的路线,坚持科学的客观性、合理性等原则。而这两种研究路向,用库恩的话说有“不可通约性”,因此二者的争论仍将继续。
3.环境实在论特别是新生态范式毫乖批判地接受了环境风险的存在,并且主张以生态学视角进行社会学研究,这意味着自然必须被置于“道德关注、政治学和科学研究的中心”。因此,环境实在论要讨论的事项强调道德的重要性。环境社会学家被认为有责任去帮助管理环境问题。而随后出现的环境建构论则因为对环境事实所持的不司知论立场,而被认为不仅不能有助于,此目标的实现,而且日益增长的该研究路径的普及将会在整个领域里使人们注意力从此自标上转移。简言之,环境建构论被认为是忽现环境问题的。另外环境建构论者提到的相互矛盾的不确定性的环境主张被环境实在论者认为,这瞎含着支持由于自己自私的经济和政治原因而否定环境问题存在的人的意思,如在谈到与全球变暖有关的具体的科学的不确定性时,由于缺乏共识,强势的社会利益群体将利用由建构论的科学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缺陷为自己的利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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