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评析》:
一、背景
近年来,青桥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人数增加,由于没有企业来租赁土地,也没有大户愿意承包土地,一度出现“无人种田”的局面。2011年,在崇州市政府的号召下,青桥村开始仿照杨柳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模式,筹备成立合作社。青桥种植专业合作社的前身是青桥土地股份合作社和桥贵土地股份合作社,发起人分别是青桥村村支书罗巡虎和明水村村主任任建中。目前,罗巡虎是青桥种植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任建中任青桥种植专业合作社的职业经理人。
2011年6月,桥贵土地股份合作社工商注册成立,办公场所设在原合村前的明水村村委会。2012年6月,青桥土地股份合作社在工商部门正式注册成立。成立之初,合作社规模不大,耕地面积只有100亩左右。秋季收获后,其他村民看到合作社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纷纷要求加入合作社。当年,青桥村及附近几个村的农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建了10个“土地股份合作社”。这些“土地股份合作社”大多没有进行工商注册,而是仿照青桥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运作模式开展经营。由于新成立的“土地股份合作社”聘请的职业经理人素质参差不齐,监管机制不健全,致使部分合作社出现亏损,影响了成员的积极性。2013年,这些“土地股份合作社”进行了整合,先后并入青桥土地股份社和桥贵土地股份社。
在粮食规模经营过程中,青桥土地股份合作社遇到了粮食晾晒难、仓储难等问题。为此,合作社社员自愿筹资、自主参与,建成了日烘干粮食200吨、储存粮食2000吨的烘储中心。粮食烘储中心总投资598万元,其中四川省补助238万元,成都市补助150万元,崇州市补助50万元,社员自筹160万元。为了加强资产经营管理,青桥村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由89户社员自愿人社,经工商注册成立青桥烘储股份合作社,通过合作社章程,健全了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2014年,为了提高合作社的竞争力,青桥土地股份社和桥贵土地股份社再次进行合并,形成了现在的青桥种植专业合作社。
二、做法
由于青桥土地股份合作社和桥贵土地股份合作社是青桥种植专业合作社的前身,只有对合并之前的两个合作社分别进行分析,才能厘清青桥种植专业合作社的运行机制。
(一)分配机制
1.青桥土地股份合作社
合并之前,青桥土地股份合作社共有社员251户、人社面积636.54亩,其中规模化统一种植面积411.3亩。合作社大春生产实现全机插秧,由耘丰农机合作社育秧,双流丰收农机合作社负责机插。小春全部种植大麦,亩产300千克,每500克单价1.05元。小春收入全部并人全年收益分配。
在财务管理及分配方面,合作社建立了较规范的财务账目。一般而言,合作社的重大事项和有关财务均能按规定公示,并留有照片。另外,合作社采取以表代账形式为每位成员设立了成员账户。根据规定,合作社设定400千克/亩的目标产量,生产成本按照每亩700元的标准由社员垫支。合作社销售收入减去生产成本后的纯收益由职业经理人与社员按2:8的比例分配,即20%为职业经理人所得,80%分配给入社农户。合作社管理人员及雇工报酬实行包干制,由职业经理人在自己的报酬中提出适当份额,按各自的工作量发放。合作社享受的“种粮大户补贴”按兑现后的实际数额,以1:2:3:4的比例分配,即10%为公积金、20%为合作社管理人员的报酬、30%为职业经理人所得、40%分配给入社农户。2013年,合作社共筹集生产互助金28万元。全年总收入477119.25元,收支持平,其中生产成本265333元、社员分配196648.49元(亩均收益478.12元)、职业经理人报酬15137.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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