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人居环境的理论基础
过去数十年,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进程为全球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与动力。在人口快速城市化的同时,人居环境也在发生剧烈变化,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资源能源约束和生态环境压力不断加大,能源和资源消耗迅猛增长,世界能源消费的碳排放量由1980年的18503亿吨增加到2013年的361亿吨;二是各种自然和人为引发的灾害事件频发,如印度洋海啸、汶川地震、美国暴风雪等;三是全球气候变化显著,传统和非传统的安全挑战形势严峻。未来20年以中国为首的发展中国家仍然是世界现代化快速发展的引擎,由此引起的环境、生态的急剧变化,仍将集中体现在与我们关系最密切的人居环境方面,人居环境剧烈变化的严峻态势也将危及世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随着居民追求更高生活质量愿景的提升,人居环境越来越成为学术界、政府和社会共同关注的重大问题。
第一节人居环境概念解析
伴随各种生态环境问题的产生,联合国《温哥华宣言》(UN,1976)首先提出人居环境的概念,认为人居环境是人类社会的集合体,包括所有社会、物质、组织、精神和文化要素,涵盖城市、乡镇或农村。它由物理要素以及为其提供支撑的服务组成。物理要素包括住房(shelter),为人类提供安全、隐私和独立性;基础设施(facility),即递送商品、能源或信息的复杂网络。服务(service)则涵盖了社区作为社会主体,完成其职能所需的所有内容。当前,人居环境被认为是社会经济活动的空间维度和物质体现(UN,2011)。所有创造性行为都离不开人居环境条件的影响,因此,建设良好的人居环境无疑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目标和衡量指标,同时也是发展的先决条件。
在中国,人居环境这一概念由吴良镛院士提出的人居环境科学而得到了深入诠释。吴良镛院士受到希腊城市规划学者道萨迪亚斯创建的人类聚居学的启示,于20世纪90年代初提出了人居环境科学。他提出采用分系统、分层次的研究方法,从社会、经济、生态、文化艺术、技术等方面综合考察人类居住环境,由此创建了立足于中国实际的人居环境科学理论体系的基本框架(吴良镛,2001)。
道萨迪亚斯常用网格来说明他各种观点之间的关联,他认为构成人类聚居的五大要素,即自然、人、社会、遮蔽物、网络和聚居环境;人居类型单元由人、房屋、住宅群、小型社区、社区、小型城市、城市、小型都市、大都市、小型大都市区、大都市区、小型城市带、城市带、世界城市构成。吴良镛院士认为:“人居环境是人类聚居生活的地方,是与人类生存活动密切相关的地表空间 人居环境可分为生态绿地系统与人工建筑系统两部分。”进一步来说,人居环境包括自然系统、人类系统、社会系统、居住系统和支撑系统5个子系统,应该从全球、区域、城市、社区(村镇)、建筑等5个层次进行研究。总之,他强调人居环境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具有综合性、系统性和开放性的特点;在研究中,应该把人类居住作为一个整体来综合研究,并强调人与环境的相互关系的研究。
人居环境科学是一个开放的学科体系,涉及建筑学、规划学、地理学、生态学等学科。由于其研究范畴具有多层次性和广泛性,每个学科对人居环境内涵的诠释和评价方法存在一定的差异。吴良镛院士认为:就物质规划而言,建筑、园林、城市规划三位一体,通过城市设计整合起来,构成人居环境科学体系的核心,同时,外围多学科群的融入和发展使它们构成了一个开放的学科体系。多种相关学科的交叉和融合将从不同的途径,解决现实的问题,创造宜人的聚居环境(人居环境)。所谓宜人,不仅要求物质环境舒适,还应注意生态健全,即回归自然秩序,与自然协调发展。但从建筑学角度,研究人居环境概念偏重于小尺度的分析,如对具体住区人居环境的规划和分析;而城市规划的概念尺度相对较大,与地理学具有一定的相似性。
城市地理学侧重于从地理系统观的角度来把握城市人居环境的概念,具体表现为对城市空间结构以及各组成要素之间关系的研究。李王鸣(1997)认为,人居环境是指人类在一定的地理系统背景下,进行着居住、工作、文化、教育、卫生、娱乐等活动,从而在城市立体式推进过程中创造的环境。城市人居环境发展的非线性和多因素性决定了它既非居住区的放大,也非区域地理系统的缩影,而应是一个综合型概念,是兼容建筑学中人的尺度和地理学中社会经济空间尺度的新概念。宁越敏(1999)将人居环境分为人居硬环境和人居软环境。所谓人居硬环境是指服务于城市居民并为居民所利用,以居民行为活动为载体的各种物质设施的总和,包括居住条件、生态环境质量、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人居软环境是指居民在利用和发挥硬环境系统功能的过程中形成的一切非物质形态事物的总和,包括生活方便和舒适程度、信息交流、社会秩序、安全和归属感等。由此可见,城市地理学对人居环境的理解出于人地关系系统理念,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城市地理学的研究方法是将人居环境作为一个系统科学,按照自然和人文两大系统来分析人类聚集的空间,并按照不同的地理空间尺度,对不同规模的区域进行分析。这一思想与吴良镛院士的思想高度一致,只是侧重点有所不同而已。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人居环境概念可分为广义和狭义,广义的人居环境就是指人类生存聚居环境的总和,即与人类各种活动密切相关的地表空间。在人居环境体系中,人是核心,所以,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协调与和谐,促进不同空间尺度的人居环境可持续发展是人居环境建设的目标。狭义的人居环境是指人类聚居活动的空间,它是自然环境与人工建造环境的总和,是与人类生存活动密切相关的地理空间。因为城市是人居环境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所以宜居城市是人居环境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因此,人居环境科学中关于城市、社区(邻里)层次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与宜居城市是相通的。
与人居环境内涵相似,或者具有交叉或从属关系的相关概念有很多,如居住环境、宜居城市、生态城市、园林城市、健康城市、绿色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可持续城市等。其中,有的属于学术性概念,有的则是不同部门或组织从城市发展和建设角度提出的理念或目标性概念。这里,仅以人居环境与宜居城市、居住环境之间的关系为例进行剖析:人居环境与宜居城市、居住环境之间具有许多相似性或共同的特点(表1-1),三者都强调以“人”为核心,不论是自然系统的保护、恢复与重建,还是人工系统的建设都是围绕人生活的环境,以建设一个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人类居住区为目标。它们都把人类居住区作为一个系统来研究,不仅分析围绕人类居住区的自然环境系统的功能、结构和协调等问题,同时也研究人文和社会系统内部间的关系,以及自然与人文两大系统间的关系,特别是与人类日常行为紧密相关的自然和人文系统间的关系。它们都将研究的主体按照不同的空间层次来把握,即从宏观、中观和微观等研究视角研究各自的主体。它们都属于交叉科学,它们与城市规划科学、地理科学、社会学、生态学、环境科学等相关学科具有密切的关系,这些学科的发展对它们都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表1-1人居环境、居住环境和宜居城市的比较
尽管人居环境、宜居城市与居住环境都围绕人类周围的环境开展研究,但它们在研究范围、内容的侧重点方面存在着一些差异性,其中比较明显的差异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①在研究范围上,人居环境的研究范围最广,从全球到国家、区域、城市、社区(邻里),一直到微观的建筑。作者认为,城市层面的人居环境研究与生态城市、宜居城市和居住环境的研究范围相似。生态城市的研究范围应当从对单个城市的研究转向更大尺度的空间,即把城市置于一个大的空间范畴来把握,但重点仍然要以城市为核心。从这个角度而言,生态城市的研究范围与人居环境区域层次的研究存在很大差异,生态城市只是在研究城市主体时,从更广阔的空间视角来分析问题,而在人居环境的区域层次研究中,城市和相关区域本身就是研究的核心。就一个城市而研究,宜居城市和居住环境的研究范围是一个独立城市,也包括城市内部不同地区的环境研究。因此,宜居城市和居住环境的研究范围与人居环境的城市层次和地区层次的研究范围相同。②在研究内容方面,人居环境的内容也相对宽泛,涉及各个方面,体现了多学科的融合和交叉。全球、国家与区域层面的人居环境研究内容与地理学、区域科学和环境科学等具有相似性。但城市和社区层次的人居环境的研究内容与居住环境的研究内容具有相似性,换言之,居住环境是人居环境在城市层次研究上的核心。居住环境的优劣是反映城市人居环境如何的关键,尤其是社区层次的研究更应以居住环境为主体来刻画人居环境。宜居城市与生态城市在研究内容上既有重复也有交叉。而宜居城市关于自然与人工生态系统的研究主要侧重于两大生态系统对人类居住与生活的影响。宜居城市与居住环境在研究内容上基本相似或相同,都侧重于城市的安全性、健康性、生活的方便性、居住的舒适性和出行的便捷性等方面。人居环境科学是由涉及人居环境的学科相互交叉而形成的学科群组,可以将它理解为统领其他相关学科的一门综合性科学。宜居城市、居住环境都是人居环境科学的组成部分,而宜居城市是人居环境和居住环境建设的目标之一。
第二节人居环境理论的发展历程
一、西方人居环境理论的起源与发展
文艺复兴时期,西方社会开始反思城市,讨论城市生活和城市理想模型,提出城镇景观及其园林建设应重视几何、数学为基础的理性精神,注重秩序、结构和逻辑。这是西方社会由重视神转向重视人,并孕育了西方社会人居环境的思想启蒙。进入19世纪,城市成为人类集聚与生活的中心,由于人口的大量集聚,缺乏有效规划的城市暴露出各种弊病,成为规划学与社会学等学科针砭时弊的焦点,奠定了西方人居环境思想的萌芽。围绕城市结构的理想模式,形成了较多的学说,例如,埃比尼泽 霍华德(Ebenezer Howard)的《明日的田园城市》(Garden Cities of Tomorrow)提出“社会城市”的空间结构模式,以期调整城乡分离的状态;帕特里克 盖迪斯(Patrick Geddes)从人类生态学视角研究人与环境的关系,指出城市发展除物质环境建设以外,更应重视多样性与公众参与等社会问题;刘易斯 芒福德(Lewis Mumford)集成人类聚居的人文社会观、自然生态观与区域整体观,提出要以人为尺度从事城市规划,提倡振兴家庭、邻里、小城镇、农业地区和中小城市。这三位学者针对人类聚居的集中、分散、折中模式的论争,构成了现代人居环境思想的萌芽。当然,同期的“芝加哥城市社会学派”致力于人类聚居社会空间与物质空间的交叉研究,重视人际关系与生活方式及其空间模式,诠释了人类聚居的生活方式。该时期的各种探讨,涵盖了城市与区域视角的人类聚居的作用与功能、建筑与空间角度的人类聚居的形态及其技术实现、社会学派的人类聚居的生活方式成因等,相互交织构成了现代人居环境理论探索的三角校验学术框架。
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初期,伴随西方城市的快速重建,形成了较多的城市与区域发展理论。其中,以系统与理性为主的物质空间规划及其设计体系是重建工作的中心。然而,面对日益冷漠的城市物质空间规划,社会与学界开始反思城市发展与社会发展的价值,寻求人类规划与建设的本质目标,即诞生了人类聚居学。例如,Team 10于1954年提出“族群城市”的核心便是“人际结合”,以便于日常生活,并认为城市规划或发展的终极关怀是人的行为及整体社会;罗伯特 文丘里(Robert Venturi)于20世纪60年代提出建筑应创造日常生活的多样化以及适应普通人的交往需求,并传承城市真正的“文脉”。20世纪70年代以来,人居环境建设成为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本问题与全球焦点之一,学界出现了多学科、多层次与多视角的综合研究,成为人居环境理论的发展期(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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