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舜泽,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研究员,长期从事环境规划、水环境保护、污染减排、工程投资方向等方面的研究工作,主持、参与国家环保“十五”、“十一五”、“十二五”规划以及珠三角区域规划、工程规划等前期研究、编制、评估,负责国家污染减排规划编制及其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环保投资研究及专项资金设计、技术评估等工作,汶川地震灾后生态修复规划、南水北调东线治污规划、国家环保“十五”和“十一五”规划、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一五”规划、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全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等成果均转化为规划、标准、工程建设规范等;从事负责规划目标、指标、项目、投资研究工作,建立了环境安全评估理论基础和指标、方法,跟踪开展经济环境形势预警分析,从事总量控制计划目标实施研究和跟踪评估;承担环境宏观战略规划投入专题研究,负责总报告目标设计; 主持珠三角环保规划研究与编制,率先提出并实施了分区保护对策和分级控制,参与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编制; 水专项战略政策主题秘书长和战略决策项目负责人,主持GEF海河流域水资源环境综合管理、GEF医疗废物害化管理等多项国际合作课题;负责进行跨国界水体环境调查,进行863计划跨界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综合协调技术的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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