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怎么了 经济史上的最大泡沫/成方三十二译丛》:
你认为这是古代历史吗?你认为在法定货币世界中没有人再使用这个古老的、陈旧的体系吗?请再思考一下。这和我们出售汽车的方式非常相似:汽车不必在交易中实实在在地出现,卖方只需将车辆所有权凭证(就是广为人知的汽车的产权)转让给买方。听说过有一个活跃的工业金属交割(锡、铅、铜等)市场吗?市场中交易双方买卖简单的互换仓单,就代表特定的地点内的一定数量金属的所有权发生了改变?如果你拥有的铅块存放在利物浦,同时需要往鹿特丹运送铅锭,只需要找到与你有相反需求的交易对手即可,这远比在两个城市间运输数吨铅锭来得容易。上述汽车和工业金属买卖的例子,表明了商品货币在实践中如何运作的本质:权证转手,但实体商品仍然存放在某处的仓库中。
目前,商品货币体系得以有效运作的前提是商品数量不大且商品实际存在。尽管这种货币币值通过商品体现,它的价值取决于内在属性而非交易行为,但信用仍然是极其重要的。如果我接受你给我的信用凭证,其保证在某地存储着黄金,我希望知道谁来为这份信用凭证的真实性作担保。于是银行机构自然成为这种信用凭证重要的发行者,以便于流通中的金币或者银币可以在需要时被赎回。别忘了,银行可是有金库的喔!
的确如此!一旦发生上述情况,人们十分信任银行!
目前,如果没有准入门槛,所有银行都可以发行这种信用凭证。事实上,某些银行确实发行过这种凭证,在19世纪初,美国正是因为市面上出现了各银行发行的不同种类的流通“货币”而陷入一片混乱。可以设想一下,当拥有不同信誉程度的发行者,发行了相似面额的信用凭证时将会产生何种问题。从两张5美元券中做个选择吧:一张来自信用非常好的金融机构,另一张来自名声不好的银行,相信商品交易中的任何一方都会选择前者。今天人们同样会选择评级机构评出的AAA级债券而不是B级的债券——因为AAA级债券可以获得更高的交易价格——那两张5美元券因为信用等级不同,能交换到的商品的数量也不一样。这违背了我在前文论述过的货币产生的必要条件——价值的普遍性和稳定性。
政府作为货币发行者
政府乐于建立一个清晰的、功能健全的经济体系,因此各国政府希望控制一国的货币发行并使其标准化,藉此提高经济效率。1695年,英格兰银行作为第一家中央银行发行了信用凭证,承诺在市场需求的基础上将以黄金作为支付手段。在美国,经历了几次失败后,美国终于在1862年取消了私人机构发行的银行信用凭证,明确了美元钞票作为唯一合法的商品交易货币。(那时候,英国议会已经禁止私人机构发行新的银行信用凭证,只承认英格兰银行作为货币发行者的合法地位。)
虽然由政府作为官方机构发行信用凭证用做一国的法定货币有诸多益处,但从事货币发行的私人机构仍然存在——尽管它们极其稀少。
法定化
为了方便起见,用统一发行的纸币交换一个商品明显比携带着许多金条、银条、皮革或成箱的香烟来交换具有更大的优势。但站在货币发行者的角度上看其中的缺点,我们会发现,统一发行的纸币恰恰限制了货币发行者本不受限制的发行货币的方式。
当政府发行硬币或者发行以商品为保证的票据时,将会在交易中获得与信用凭证面额等价数量的原材料。换句话说,政府无须真正持有可赎回的商品便可发行债务支付凭证,但这也具有一定的自我局限性。如果货币的持有者开始质疑是否已有足额商品可以被赎回的时候,他们可能将按照货币价值等价赎回之前约定的商品。
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导致以下三种结果。第一种可能的结果是提前赎回并不会损害社会公众对货币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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