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是一个历史范畴,其因交易活动记载的需要,产生于商业和民间信用之中。发票自产生伊始,就以其特有的书面方式成为证明交易活动过程的记载凭证。由于发票与民间商事信用活动关联紧密,加之民间主体的分散性,以及书写习惯、格式、规范等的不受约束性,发票的内涵著多体现于其基本内容,外在表现形式并不那么重要。在西方,对于什么是发票,主要关注的是交易凭证所记载内容的证明性,对发票形式并无特别要求。发票制度的历史演进中,基于政府利用发票控制税收的需要,产生了截然不同的两类发票制度,即西方的交易自治型发票制度与中国的政府识别型发票制度。余丹编著的《发票功能论》对发票的演进及功能进行了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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