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性金融热词》:
开发性金融是一种新生事物吗?为何能够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如此重要的作用?其实,开发性金融的历史并不算短,早在19世纪的欧洲,就有开发性金融机构活跃的身影。二战以后,这类金融机构更是在世界范围大规模兴起,为推动战后经济复苏和经济起飞发挥了重要作用。
尽管开发性金融的概念在国际上由来已久,但在我国出现的历史并不长。2000年3月,开行第一次对外提出了开发性金融概念,并于次年7月提出,开行今后的职能定位,是为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提供长期融资的开发性金融机构。
开发性金融以服务国家战略为宗旨,以中长期投融资为手段,依托国家信用,通过市场化运作,缓解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维护国家金融稳定,增强经济竞争力。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其重要特征是市场发育不足,体制不完善。开发性金融正是对市场落后、体制落后的弥补和完善,它不直接进入高度成熟的商业化领域,而是从不成熟的市场做起,运用国家信用在市场中参与运行,以融资推动信用和制度建设,从而带动市场的发展。
开发性金融既不同于传统政策性金融,也不同于商业性金融。与传统政策性金融相比,开发性金融更强调运用开发性方法和市场化运作,更加注重风险控制,通过开展规划先行、银政合作,根据国家政策导向面向市场自主开发项目,主动推进市场建设、信用建设,实现财务平衡和机构可持续发展。与商业性金融相比,开发性金融以服务国家战略和政策任务为目标,资金运作保本微利,主要从事中长期投融资业务,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领域和薄弱环节,通过建设和培育市场,为商业金融和社会资金的跟进“铺路搭桥”。
经过多年实践,开发性金融与中国国情相结合,不断发展、丰富和完善,形成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开发性金融原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以服务国家战略为宗旨。开行始终把国家利益放在首位,主动从国情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找准工作的切入点,缓解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
以国家信用为依托。国家信用的表现形式包括债券零风险权重、国家注资、政策性专项资金、开发性金融工具等。开行运用国家信用,通过市场化发债筹集资金,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从而放大国家信用的功能和作用,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和政策任务。
以保本微利为经营原则。开行不以盈利为首要目标,不追求利润最大化,而是按照“服务战略、管控风险、合理盈利”的经营方针,兼顾资产质量和一定的收益目标,实现机构可持续发展。
以市场运作为基本模式。开行发挥政府与市场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规划先行,主动建设市场、信用、制度,促进项目的商业可持续运作。
以建设市场、信用、制度为核心原理。开行通过完善微观制度和金融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市场、信用、制度的形成,使空白、缺失的市场逐渐发育、成熟,破解发展瓶颈制约。
以银政合作和社会共建为主要抓手。开行通过银政合作,整合各类资源,将政府的组织协调作用、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自身的中长期投融资作用、企业的主体和平台作用、社会各方的监督作用组合起来,共同推动市场建设。
以规划先行为切入点。开行通过规划先行将市场建设的触角向上游、向前端延伸,成批量、成系统、高效率地开发培育项目,大大减少和消除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实现有序的资金安排和风险控制前移,促进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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