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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地权正义论:以市场经济和正义理论为视角的研究论纲:a study outline on the perspective of market economy and justice the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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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来源: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308164696
  • 作      者:
    张睿著
  • 出 版 社 :
    浙江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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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睿,男,1985年生,云南德宏人。2013年毕业于浙江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博士后,绍兴文理学院法学教师。主要从事土地法律制度研究,在各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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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在农地权问题的研究上,数年来各种学术著作不计其数,却鲜少有学者从法理尤其是正义论的层面上对农地权问题的本质进行分析和探讨,这造成了研究上的各行其是,未能在一个平面上展开有效的讨论,《中国农地权正义论:以市场经济和正义理论为视角的研究论纲》认为发现问题的实质远比就众多伪命题进行讨论有价值得多,因而本书的主要工作即是发现和界定地权问题的本质性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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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中国农地权正义论:以市场经济和正义理论为视角的研究论纲》:
  3.2.2市场经济的核心要素
  既然笔者并不彻底否定市场经济作为相对于计划经济的客观存在,那么笔者接下去就需要对市场经济的核心要素作出分析,这些要素是建立在经济学家的假设之上的,主要包括竞争、理性人、私人所有权。在经济学家们看来,这些要素如果缺少其一,一个有效的市场经济是不可能形成的。基于本书的论述目标,笔者将把所有权独立出来进行分析,这里仅就竞争和理性人假设进行探讨。
  竞争,一般以垄断的相对概念被表述,指在市场上存在大量潜在的供应者和消费者,没有人能对产品、价格等市场因素形成独断控制。它还常常与基于自利原则的理性人假设相联系,被视为市场经济活动主体为了自己的最大利益而以其他竞争者为竞争对手的争取交易机会和市场的行为。竞争的有效形成,同样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包括:资源的稀缺、一个以上的生产者或消费者、信息不充分。对于前两个条件并不难理解,资源的稀缺导致资源的价值得以体现,而生产者或消费者的单一性将毫无疑问引发垄断的产生。但就信息不充分而言,这实质上是自由市场所反对的,因为这可能会阻碍交易进行,甚至形成垄断。对此,我们仅需设想一下信息完全充分公开的情形,在这样的情形下,生产者不仅知悉其他生产者的技术、生产能力、资源等信息,也能够准确地得知消费者的偏好和需求,与此同时,消费者也知悉有关生产者的一切信息,包括产品的成本信息,那么我们很可能得到的是一个类似拍卖会的交易市场,在这种拍卖会里,消费者之间通过竞价购买商品,与此同时,生产者之间也通过竞价销售产品,尽管存在竞争,但我们很难从中看到利益的成分,而只存在偏好的成分,因为在拍卖会中,拍卖品的最终价格总是离其真实的价值太远,通常取决于竞拍者对拍卖品的偏好程度。而考虑到偏好信息都是可以准确知悉的话,那么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能动性将完全消失,所谓的竞争也就变得可有可无(因为这样的竞争并不能产生什么额外的收益)。
  而不完善的市场则并非如此,每个市场参与者所获得的信息总是不充分的,同时考虑到偏好难以预设,生产者总是以有限的信息揣测消费者可能产生的偏好去生产产品,并努力说服消费者,让他们认为这些产品是自己所需要的,并且在价格上物有所值。在这样的情形下,我们能够清楚地看到生产者的能动过程,他既依赖消费者的偏好,但同时又在引导消费者的偏好。与此相应,消费者也以同意购买和拒绝购买的方式改变着生产者的生产行为。这个时候,有意义的竞争出现了,这表现在人们的能动行为可能创造潜在的收益,这种潜在的收益恰恰是保持竞争得以延续的关键。当然,与此同时,我们还需要考虑到生产者之间的竞争,信息的短缺(广义上,包括技术的短缺)导致了生产者进入市场的困难度不一样,当某些生产者因此被排除在某一类型产品的市场之外时,我们看到了“经济租金”(economic rent)的产生,这种生产者剩余恰恰来自一定程度上的垄断,而自由市场的充分竞争将会消灭它,因为充分竞争将导致新的竞争者源源不断地涌人,导致因信息短缺造成的垄断价格被拉低到和成本相当的位置。或许这恰恰是古典经济学家所倡导的,唯有如此,才能使资源的配置达到均衡。
  然而,这一切都需要建立在基于自利原则构建的理性人假设之上,事实上,这种假设从一开始就带有浓烈的为了理论自洽的独断色彩。通常认为是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供了这个假设的思想来源,他说:“每个人都不断地努力为他自己所支配的资本找到最有利的用途。固然,他所考虑的不是社会的利益,而是他自身的利益。”①同时,他也理想地认为:“但他对自身利益的研究自然或者毋宁说必然会引导他选定最有利社会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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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引论
1.1 农地权问题的时代背景
1.2 农地所有权何以成为一个问题
1.3 私人农地所有权如何实现
1.4 农地权制度如何转型
1.5 问题意识及研究方法
2 所有权概念之界定
2.1 所有权以及(财)产权的术语说明
2.2 所有权概念的历史变迁
2.3 英美法与大陆法之物权概念比较
2.4 私人土地所有权是否存在
2.5 小结
3 自由与平等——基于土地所有权的价值博弈
3.1 基于自然权利的论证
3.2 基于市场经济理论的论证
3.3 基于应得、自由及功利原则的论证
4 农地权正义的一般理论
4.1 正义何以达成
4.2 自主
4.3 平等分配与按需分配
4.4 农地权与正义
5 我国农地权制度的正当性何以证成
5.1 基于形式正当性的分析
5.2 对我国当前农地权制度的规范性分析
5.3 农地权限制之正当性基础:基于生存保障权的分析
5.4 农地权之保障:国家公权如何能够缺失
5.5 小结
6 转型中国与农地权体系重构
6.1 国家与市民社会关系之于现代化转型的意义
6.2 “市民”与“农民”的概念分析
6.3 “斯科特一波普金论题”与农民现代化
6.4 对“农民一市民”的现代化范式之反思
6.5 构建以农民为主体的农地权体系
6.6 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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