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精神,陕西知行地方治理研究中心、西北政法大学法治陕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陕西省法学会成立联合调研组,经充分论证制定了以陕西省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能力状况为样本、以五年为周期的实证研究方案,从立法工作机构的设置与人员配备、立法需求状况及意见征集机制、立法规划与立法计划的制定及实施情况、立法工作制度建设情况、立法专家的聘任及履职情况、委托第三方参与立法、立法培训状况与需求以及立法经费配置情况等八个方面,探索我国地方立法与地方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规律。
目录
第一章2016年陕西省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状况综述
一、2016年陕西省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能力建设取得的成就
二、2016年陕西省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能力建设面临的主要困难
三、关于提升陕西省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能力的建议
第二章2016年陕西省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状况研究分析
一、立法工作机构的设置与人员配备
二、立法需求状况及意见征集机制
三、立法规划、立法计划的制定及实施情况
四、立法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五、立法专家的聘任及履职情况
六、委托第三方参与立法
七、立法培训状况与需求
八、立法经费配置情况
第三章陕西省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能力状况调研成果要报
一、在立法机构与人员设置方面.
二、立法需求方面
三、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制定方面
四、立法工作制度建设方面
五、立法专家顾问方面
六、委托第三方参与立法方面
七、立法培训方面
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