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实证研究与政策分析》:
根据上述回归结果可知,第三方担保中担保企业的类型不同对城投债的信用评级将产生不同的影响。
首先,国有银行担保和一般国有企业担保变量的系数显著为正,这一结果说明相对于其他企业类型而言,国有银行担保和一般国有企业担保对提升城投债的信用评级更加有效,与假设相符。然而,国有银行担保与一般国有企业担保这两个变量的差异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表明无法证明国有银行和一般国有企业对于提升城投债信用评级有效性的优劣。这与假设不符。可能的原因是,我国的一般国有企业很大一部分属于央企,能得到国家比较有力的支持,因此其信用质量可能不比国有银行差。
因此我们的结论是:国有银行和一般国有企业担保的效果不存在显著差异。
其次,地方融资平台担保的系数显著为负,说明与其他企业担保相比,地方融资平台对于提升城投债的信用评级的效果较差,这与研究假设不符。同时,系数差异的显著性检验结果说明,国有银行担保和一般国有企业的担保效果都要显著地优于地方融资平台的担保。也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可能有如下几个:第一,由于我国城投债近年来的大量发行,部分地方融资平台自身的债务规模过大,偿债压力过大,面临的信用风险较大,作为担保企业其效果不如一些经营较好,流动性较强的集体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