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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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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法哲学与社会哲学:关于欧洲、北美、印度和中国的法哲学与社会哲学史研究:historische fundamente der Europaischen, nordamerikanischen,indischen sowie Chinesischen rechts-und gesellschaftsphilosoph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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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来源: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62066378
  • 作      者:
    (瑞士)马塞尔·森(Marcel Senn)著
  • 出 版 社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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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1.本书是德语世界关于法哲学与社会哲学历史研究的杰出成果。  2.本书打破了传统德语或英语学者撰写法哲学与社会哲学的传统模式,不仅局限于西方思想文化自身的范围,而是放眼世界,融汇古今东西,将古典时代的希腊、罗马、中世纪欧洲,与东方的中国、印度,以及现代的欧洲、北美思想文化串联打通,力图描绘一幅宽广而深邃的法哲学与社会哲学的思想文化图景。  3.本书走出了启蒙以来的西方中心主义藩篱,开始从普遍主义和跨文化的角度重新审视人类的现代命运,这一点对法哲学研究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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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马塞尔·森(Marcel Senn),法学博士,瑞士苏黎世大学法律史研究中心教授,国际法哲学与社会哲学委员会(瑞士)的主席, 苏黎世大学法学院(德语范围内第二大法学院)的院长。已经出版了11本著作,在学术期刊上发表了120篇论文。  刘毅,字春泽,法学博士,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德国法兰克福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爱德华访问学者。  高媛,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专业外国法制史方向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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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该书分为三大部分:分别介绍了欧洲、北美和亚洲的法哲学和社会哲学,并附上了大量的原始文献,让读者更直观的领略法哲学家的思想。  *一部分题为“欧洲”,分为古代、中世纪和现代三节。*一节古代的内容包括:前苏格拉底时代,自然法学家,两种自然哲学的世界概念,智者学派,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斯多葛与塞涅卡等。第二节中世纪的内容包括:概念与问题,天主教中世纪时代从古代自然秩序到人格神时代的过渡,信仰与知识的关系,托马斯·阿奎那作为知识阶层的代表,斯科特与奥卡姆等。第三节现代的内容包括:斯宾诺莎,康德,黑格尔,马克思与恩格斯,20世纪的法哲学等。  第二部分题为:北美、印度与中国。北美部分,阐述了法哲学的结构条件,“法哲学”在北美的意义,北美的哲学主流等。介绍了威廉·詹姆斯、桑塔耶那、约翰·杜威、约翰·罗尔斯、德沃金等的思想;亚洲部分介绍了印度、中国、佛教等内容。并对佛陀、孔子、老子、韩非子,以及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哲学思想进行了论述。  第三部分为原始文献。对本书所涉及的思想家的代表著作和观点进行了摘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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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前言
绪论:对法哲学与社会哲学的基本理解

卷一 欧洲
1.古代
1.1 所谓的前苏格拉底学派
1.2 自然哲学(宇宙学)
1.3 自然哲学的两种世界概念
1.3.1 爱菲斯学派的赫拉克利特
1.3.2 埃利亚学派的巴门尼德
1.4 智者学派
1.5 苏格拉底
1.6 柏拉图
1.6.1 生平
1.6.2 认识论
1.6.3 与读者的文间讨论
1.6.4 柏拉图的伦理学
1.6.5 柏拉图的政治概念
1.6.6 柏拉图的法律概念
1.7 亚里士多德
1.7.1 生平
1.7.2 作为其形而上学组成部分的亚里士多德本体论
1.7.3 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
1.7.4 亚里士多德的政治概念
1.7.5 亚里士多德的法律概念
1.8 斯多亚学派与塞涅卡
2.中世纪:唯理论与唯意志论
2.1 概念与问题
2.2 从古代的自然秩序到基督教中世纪的位格化的上帝行动
2.3 唯意志论与唯理论的关系
2.4 作为唯理论代表的托马斯·阿奎那
2.5 作为唯意志论代表的约翰·邓斯·司各特和奥卡姆的威廉
2.5.1 渊源
2.5.2 约翰,邓斯·司各特(约1270~1308年)
2.5.3 奥卡姆的威廉(约1290~1349年)
3.现代
3.1 斯宾诺莎(1632~1677年)
3.1.1 问题的提出
3.1.2 生平
3.1.3 斯宾诺莎作品中伦理与政治的关联
3.1.4 自由概念和法律概念的本体论基础
3.1.5 作为自主性存在的法j聿
3.1.6 源于伦理的法律
3.2 伊曼努尔·康德(1724~1804年)
3.2.1 生平
3.2.2 康德的法律概念
3.2.2.1 问题与解决方案
3.2.2.2 先验的法律概念
3.2.2.3 法律与国家
3.2.2.4 法律与人
3.2.2.5 法律与绝对命令
3.2.2.6 魔法石?
3.3 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1770~1831年)
3.3.1 生平
3.3.2 立场与方法
3.3.3 黑格尔的法律概念
3.4 卡尔·马克思(1818~1883年)与弗里德里希·恩格斯(1820~1895年)
3.4.1 生平
3.4.2 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
3.4.3 马克思主义的法律概念
3.5 20世纪法哲学概况
3.5.1 西欧和中欧诸哲学流派
3.5.2 法哲学与哲学思潮的关系
3.5.2.1 新康德主义
3.5.2.2 生命哲学
3.5.2.3 哲学解释学和语言哲学
3.5.2.4 新托马斯主义法哲学
3.5.2.5 结构主义
3.5.2.6 批判理性主义与科学哲学
3.5.2.7 新马克思主义与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理论
3.5.2.8 商谈理论与系统论
3.5.2.9 法律逻辑学与分析法学
3.5.2.1 0英格兰的法哲学

卷二 此美、即度和中国
1.导言
1.1 欧洲视角下的三个新方向
1.2 轴心时代
2.北美的法哲学和社会哲学
2.1 法哲学的结构条件
2.1.1 生命感觉与实用主义
2.1.2 消费行为与宗教
2.1.3 作为基本政治信条的自由
2.1.4 相互作用与结果
2.2 北美的“法哲学”是什么?
2.2.1 哲学中的法律概念
2.2.2 当代北美教科书的式样
2.3 北美哲学的主要流派
2.3.1 特征
2.3.2 1900年以后的实用主义和社会哲学
2.3.2.1 概述
2.3.2.2 威廉·詹姆斯(1842~1910年)
2.3.2.3 乔治·桑塔耶那(1863~1952年)
2.3.2.4 约翰·杜威(1859~1952年)
2.3.3 以新自由主义的社会与法律观念为背景对社会和法律的经济分析
2.3.3.1 概述
2.3.3.2 20世纪30年代和20世纪50年代的新自由主义
2.3.3.3 法律的经济分析与更新的新自由主义
2.3.3.3.1 经济思想的政治背景
2.3.3.3.2 法经济学
2.3.3.3.3 20世纪80年代的北美新自由主义
2.3.4 正义理论与社群主义
2.3.4.1 概述
2.3.4.2 正义理论(自1970年起)
2.3.4.2.1 约翰·罗尔斯(1921~2002年)
2.3.4.2.2 罗纳德·德沃金(1931~2013年)
2.3.4.3 社群主义
3.亚洲的社会哲学与法哲学
3.1 欧洲与亚洲
3.2 亚洲
3.2.1 “亚洲”意味着什么?
3.2.2 如何看待亚洲文化?
3.3 印度(印度地区)
3.3.1 印度社会哲学与法哲学的特征
3.3.2 印度社会
3.3.3 印度的法律体系
3.4 印度教
3.4.1 概念与特征
3.4.2 印度教的基础
3.4.3 教法经典
3.4.4 作为印度教法的法典以及《摩奴法典》
3.4.5 教法经典的弱点
3.5 在教法经典与现代法治国之间的法哲学任务
3.6 佛法与佛教
3.6.1 作为人的佛陀
3.6.2 佛教的转型
3.6.3 佛陀学说
3.6.4 佛教中的社会哲学与法哲学意涵
3.7 中国
3.7.1 中国的发展与特征
3.7.2 中国与印度及欧洲的关系
3.7.3 当代中国的宪法与法律体系
3.8 中国的主流社会哲学与法哲学
3.8.1 主流思想的历史背景
3.8.2 儒家
3.8.3 道家
3.8.4 法家
3.9 胜雅律:“中国马克思主义”
3.9.1 KPCh=中国儒家党?中国资本主义党?
3.9.2 中国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3.9.3 中国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规范”:主要矛盾
3.9.4 主要矛盾逻辑下的人权观
3.9.5 总结与评价
……
“善始善终”之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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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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