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在新一轮对外开放及“一带一路”建设中的现状与问题》:
(二)合作平台更加深化
“一带一路”倡议是新型的国际区域合作倡议,是在既有合作机制基础上的进一步深化,与既有的合作平台是包容而非替代关系。经过多年的建设,我国许多口岸已经参与各类合作平台建设,并在合作平台中占有重要地位。
1.国际合作平台
各口岸在建设与发展过程中充分依托并推进已有的国际合作平台。这些合作平台所涵盖的国家对“一带一路”倡议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并且这些国家的参与态度对“一带一路”倡议的最终落实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与口岸相关的国际合作平台包括三个层次,分别是多边层面、区域层面和双边层面。在多边层面的合作平台中,最重要的是2015年9月4日加入的《贸易便利化协定》,这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参与并达成的首个多边货物贸易协定。我国是第16个接受议定书的成员,一旦生效和实施,将对成员口岸基础设施、管理方式以及口岸管理部门之间的协同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区域层面的贸易平台集中于东亚和东南亚,已有的主要合作平台包括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泛北部湾经济合作、上海合作组织等。其中,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和上海合作组织是最重要的国际合作平台。对于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主要致力于在“一带一路”倡议下.建立中国一东盟“2+7合作框架”,打造自贸区“升级版”,以进一步提高地区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水平,推进东亚经济一体化。对于上海合作组织,主要致力于结合本地区互利合作发展的共同需求,加强本地区国家间的相互联系,促进本地区各领域互利合作的发展。双边层面的合作平台以自贸协定为主,到目前我国已经与22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12个自贸协定,涵盖了我国近30%的进出口贸易额。但总体上来说,除去东盟,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自贸协定数量较少,水平较低,较少涉及贸易便利化合作。
2.国内合作平台
各口岸的建设规划需要国内口岸之间的协作,国内的合作平台则为国内口岸之间的合作建立了良好的基础。其中,典型的国内合作平台包括京津冀协同发展机制、上海自贸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和新亚欧大陆桥国际协调机制。京津冀协同发展机制的核心是将京津冀三地作为一个整体协同发展,通过构建现代化交通网络系统来推进产业升级转移,最终形成京津冀目标同向、措施一体、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协同发展新格局。上海自贸区是中国大陆境内第一个自由贸易区,虽然从地域上看仅包括上海市部分地区,但由于其定位是中国经济的试验田,所以其经验被广泛推广到中国的各个口岸。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包括广东、广西、海南、云南、贵州、四川、湖南、江西、福建9个省区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其在互相尊重、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方的优势和特色,按照市场原则推进区域合作,以形成合作互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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