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佤族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研究》:
2006年,翁丁村被《中国国家地理》杂志称为“最后的村寨”,被云南省委、省政府列入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007年,被评为云南省历史文化名村和临沧市十大优美村寨;2011年,被评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2012年,被评为“中国文化产业金鼎奖·十大文化产业乡村”;2013年,接连被评为“中国最美村镇典范奖”和“中国十大避暑小镇”。此外,翁丁村还是《不熄的火塘》、《孔雀眼》等电视剧的拍摄基地。
2007年7月,沧源县进行机构改革,撤销了翁丁村原生态文化旅游区保护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将翁丁村的保护与开发建设工作和日常经营管理划人沧源县旅游局管理职能。目前,景区内设有售票点、旅游商品店、临时游客服务中心以及简易停车场,挂牌成立了佤族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传习所,配置旅游服务工作人员12人,其中:景区管理员3人、导游讲解员3人、售票员2人、安保员4人。同时健全完善了景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门票管理办法、村寨管理办法等景区管理规章制度。“农家乐”经营户达5家,旅游直接或间接从业人员200余人。
近年来,通过合力攻坚,多方筹措资金,翁丁村投入580万元资金,对村容村貌进行保护和整治开发工作,在景区修建了进村公路1.5公里、村中步游道3公里、旅游公厕3座,完成新建佤王府、佤族民俗陈列室,完成维修保护茅草民居102户,平整扩建民俗活动广场1500平方米,完成整修道路标识标牌以及村寨内原有的购销店、粮店、学校的拆迁工作,完成生态停车场、游客接待中心的建设。目前,翁丁村组织开发了取新火、拉木鼓、剽牛、射弩竞技、摸你黑狂欢等传统民族民俗活动等旅游项目供游客观赏或参与。
翁丁佤族村落已成长为佤山文化旅游一个标志性景观,不仅被纳入云南省历史文化名村和云南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还作为云南省重点建设的200个旅游特色村中首批推进建设的50个村之一。
通过不断努力和创新,2013年,翁丁成为沧源自治县探索传统民族文化保护传承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相互结合的示范点,既有效促进传统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又加快推动全县特色民族文化旅游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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