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治理法治化研究》:
四、不能忽视城市的防卫功能
现代社会,随着“市”的内容不断地扩容,如商业城市、工业城市、产业城市等,并为城市所接受;也因为大规模战争的减少,也因为人们对自然灾害有效的规避,因此人类对城市的防卫功能有所忽视,甚至是无视。在城市规模越来越大的同时,我们抵御侵略的能力逐步地减弱,抗击自然灾害的能力也在退化。
美国2001年的“9·11”事件说明城市防卫功能(防止战争功能)的重要性。
2003年在中国的“非典”、2005年“卡特里娜”飓风席卷美国墨西哥湾沿岸三州、2008年“5·12”中国汶川地震,都说明城市防卫功能(防止自然灾害功能)的重要性。
特别是日本东北2011年3月11日9.0级地震。强震、海啸、核灾酿成的复合式灾难,造成15800余人丧生,大地震届满1年还有近3300人失踪。在受灾区,海啸漫天,生死顷刻间转换,贵贱共趋,老少同逝,恩仇尽消,屋厦全毁。人世间的一切矛盾,在巨大的灾难面前变得如此渺小。任何忽视城市防卫功能的观点和做法,都会在突发事件面前,给人类社会造成重大的损失。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现代城市在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忽视防卫功能的做法还比较普遍,十分令人担忧。比如,人们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在有限的地域和生态范围内,无节制地扩容了城市的规模。再比如,在人身安全系数不能最大程度保证的前提下,竭力追求城市设施和服务的现代化。再比如,城市拥有现代化的商贸设施,但忽视现代化的防灾救灾设施的建设;等等。
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我们必须使“城”和“市”的防卫和贸易这两个基本功能得到均衡发展。当前,在“市”的贸易功能不断扩容情况下,我们必须相应地注重“城”的防卫功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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