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高级检索
高级搜索
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案例研习
0.00    
图书来源: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62067016
  • 作      者:
    陈汉主编
  • 出 版 社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6
收藏
内容介绍

  本书内容包括:结婚的要件、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夫妻人身关系、夫妻财产关系之约定财产制、夫妻财产关系之房屋的归属、离婚、离婚效力之对当事人的财产效力、离婚效力之对子女的效力、离婚救济、亲子关系、几种特殊类型的亲子关系等内容。

展开
精彩书摘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案例研习》:
  罗源县人民法院认为,原告诉请离婚,被告也认可双方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对原告该项诉请本院予以支持。原告诉请被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因被告于2015年3月5日殴打原告致伤,构成家庭暴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原告诉请精神损害赔偿本院予以支持,但诉请金额偏高,本院依法酌定精神损害赔偿金为10000元。被告要求原告返还彩礼208300元,因双方婚后不久即分居生活,被告因结婚花费对外举债,且提供了民政部门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原告对彩礼部分确实应适当返还。对于被告因结婚所花彩礼133000元,本院根据原、被告在婚姻中的过错酌定按50%即66500元予以返还。至于被告要求返还金银首饰钱,母亲孝顺钱、奶奶孝顺钱,衣服、化妆品钱,女方办酒钱,订婚的饼、肉、面折现钱,结婚前一天的答轿钱,结婚当天的送酒钱,以上钱款是被告为结婚而赠予的款项,已实际完成赠予或消费完毕,结婚目的达成后即不应予以返还,被告要求返还上述款项无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据此,依照《婚姻法》第32条、第46条,《婚姻法解释(一)》第1条、第28条,《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第3项的规定,判决:①准予原告黄某与被告林某某离婚;②被告林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黄某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0000元;③原告黄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被告林某某彩礼款人民币66500元。
  ……
展开
目录
第一章 结婚的要件
第一节 结婚的实质要件之法定年龄
第二节 结婚的实质要件之男女性别
第三节 结婚的实质要件之禁止条件
第四节 结婚的形式要件之登记

第二章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
第一节 无效婚姻之重婚
第二节 无效婚姻之疾病
第三节 可撤销婚姻

第三章 夫妻人身关系
第一节 夫妻平等原则
第二节 家事代理权
第三节 同居义务
第四节 忠实义务
第五节 婚内侵权的法律适用

第四章 夫妻财产关系之共同财产
第一节 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区别
第二节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效力
第三节 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规则

第五章 夫妻财产关系之约定财产制
第一节 婚前协议的效力
第二节 约定财产制与物权变动
第三节 约定财产制与婚内赠与的区分
第四节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
第五节 离婚协议与物权变动

第六章 夫妻财产关系之房屋的归属
第一节 婚前按揭商品房的归属
第二节 登记对房屋归属的影响
第三节 婚后购房父母出资的房屋的归属

第七章 离婚
第一节 行政离婚
第二节 离婚协议
第三节 诉讼离婚
第四节 对军人的特殊保护
第五节 对女方的特殊保护

第八章 离婚效力之对当事人的财产效力
第一节 礼金与彩礼
第二节 房产分割
第三节 投资、有价证券、股权的分割
第四节 侵占共同财产责任

第九章 离婚效力之对子女的效力
第一节 子女直接抚养权归属
第二节 离婚后抚养费的承担及变更
第三节 离婚后子女探望权、姓名权的变更
第四节 抚养关系变更

第十章 离婚救济
第一节 家务补偿
第二节 对生活困难方的经济帮助
第三节 离婚时的损害赔偿

第十一章 父母子女关系
第一节 监护
第二节 赡养义务
第三节 父母处分未成年子女财产的效力问题
第四节 父母对子女赠与财产的可撤销性

第十二章 几种特殊类型的亲子关系
第一节 父母与非婚生子女的关系
第二节 收养关系
第三节 继父母子女关系

第十三章 法定继承
第一节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第二节 胎儿继承权保护
第三节 继承的诉讼时效
第四节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第五节 继承权的丧失

第十四章 遗嘱继承
第一节 遗嘱的形式
第二节 遗嘱的撤销与变更
第三节 遗嘱的无效与部分无效
第四节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衔接

第十五章 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
第一节 受遗赠的接受与放弃
第二节 附义务的遗赠
第三节 遗赠扶养协议

第十六章 遗产分割
第一节 遗产的范围
第二节 继承人之间的共有关系
第三节 遗产的分割
第四节 无人承受遗产的处理

第十七章 遗产债务的清偿
第一节 遗产债务的范围
第二节 限定继承原则
第三节 遗产债务的清偿方法
展开
加入书架成功!
收藏图书成功!
我知道了(3)
发表书评
读者登录

请选择您读者所在的图书馆

选择图书馆
浙江图书馆
点击获取验证码
登录
没有读者证?在线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