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是一种融资。融资是用别人的钱。一个人或者一个企业融资,未必因为缺钱,个人或企业能融资是因为有偿付能力和偿付意愿,偿付能力是可以让别人的钱在自己的手中产生更大的价值,为别人带来更大的回报,偿付意愿是愿意回报别人。
投资者愿意将钱给融资者是基于信任。信任是在脆弱中有信心的预期。包括基于历史的信任与基于未来的信任;基于合同、制度等正式控制的合同信任,基于社会关系网络、价值观、信仰等非正式控制的关系信任;基于能力的信任与基于意愿的信任。融资过程可以看作一个投资者与融资者之间建立信任的过程。
众筹是互联网金融的一种。分析互联网历史基因,梳理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模式:第三方支付、网络投融资、网络风险管理、网络金融门户、互联网货币、大数据金融、网络理财等。互联网金融,本质是金融,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对金融的重塑。互联网+金融的思维模式是:第一,多,服务海量客户,多对多,让海量的投资者对接海量的融资者。第二,小,服务小微客户,小对小,让个性化的需求被个性化的满足;第三,新,以理念创新、模式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来满足多样化的金融需求;第四,点对点,直接、对等、去中心化、去中介化,金融脱媒。让互联网来采集投融资所需的信息,通过大数据挖掘来消除投融资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性,让人与人的知识协作替代金融中介的专业化知识生产;第五,让金融走向金融普惠与金融民主。
文化产业融资的优势与劣势。指出“文化企业融资难”是一个伪命题。目前是中小文化企业融资难,这一现象反映的是世界普遍的金融对中小企业融资的规模排斥,而非针对文化产业的行业排斥。相反,我国目前对文化产业融资有一系列支持。中小文化企业融资的劣势不仅是缺少建立历史信任的存量资产与交易记录,而且缺少建立未来信任的成长性。同样缺少存量资产与历史交易记录的科技创新企业,由于未来成长性强,融资比很多文化企业容易。因此,文化企业需要培育核心竞争力,建立并优化商业模式,从而提高成长性。文化企业融资的优势是拥有更多的注意力与影响力资源,通过文化作品、文化项目、文化名人吸引受众的注意力,激发兴趣,向受众施加影响力,建立信任,能产生新的融资机制——众筹。
众筹所带来的最大变革不是金融模式,不是商业模式,不是社会文化,而是一种众筹思维,以兴趣为先导,以信任为基础,以互联网为纽带,以资源互换与利益共享为本质的协作型交易思维。一个人生的成长,一个企业的发展,都是在不断地向社会众筹资源,完善自己的资源配置,实现价值增值,并给予资源支持者物质或者精神回报。关键是如何让资源拥有者对支持有兴趣、有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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