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地质资源旅游产业化研究》:
1.基本概念界定不清且基础研究不足
何谓“旅游地质资源”以及“地质旅游资源”的界定存在一定偏差。冯天驷(1998)认为,由地质作用形成的自然旅游资源都可称为地质旅游资源,一部分与地质形体有直接关系的旅游资源也可称为人文地质旅游资源,如古水利工程、石窟、摩崖石刻、岩画,并依据资源的形态特征及其自然属性,将地质旅游资源分为16类。罗成德(1989)、杨世瑜(2006)认为旅游地质资源是由人类活动或者早期人类活动时期的地质活动形成的,诸如高山、陡崖、峡谷、洞穴、泉水、湖泊、岛屿以及古人类遗迹等对旅游者具有吸引力,可以用于发展旅游业的地质资源,主要包括观赏性旅游地质资源、科考性旅游地质资源以及商品性旅游地质资源。事实上,无论是“旅游地质资源”还是“地质旅游资源”,都是发掘地质资源的科学、审美等旅游价值,将其转化为支撑旅游业发展的资源。两者的区别在于旅游地质资源是地质遗迹中具有旅游开发价值的地质资源,而地质旅游资源是地质遗迹中可用于开发科考、科普等专项旅游活动的资源,地质遗迹、旅游地质资源和地质旅游资源三者之间是层级关系,地质遗迹包含了旅游地质资源和地质旅游资源,而旅游地质资源又包含了地质旅游资源。但是在现有的研究中,基本上是将这两个概念混同使用,没有对基本概念进行区分。
目前,对旅游地质资源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对旅游地质资源的调查、开发、评价、规划、设计、保护、可持续利用等方面;二是对旅游地质资源产品的设计、功能、策划、市场营销、开发模式等方面。但这些研究几乎都忽略了旅游地质资源的前世——地质资源旅游资源化的研究,只有部分学者的研究涉及旅游地质资源的成景作用、地质背景条件,但是这些研究又多是站在地质学、地理学的专业角度,没有很好地将旅游地质资源与其欣赏主体旅游者结合起来。这使得对旅游地质资源的研究很大程度上是就资源论资源,一方面,由于不了解旅游地质资源的成景环境,导致现有的规划一定程度上违背了自然成景作用的规律,按照行政区划来进行规划,破坏了旅游地质景观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同时不可持续。另一方面,由于未结合旅游者的需求,很大程度上对旅游地质的评价主要着重于资源的理论价值,从理论上来讲价值很高的资源,未必是旅游市场上能够为旅游者所接受的。作为一种资源要转化为产品,必须要能够满足人的某种需求才具有可行性、才能创造经济价值,如果说旅游地质资源不能为旅游者所接受,没有市场,那这种资源是没有办法实现经济价值或者效益最大化的,这就不能满足资源经济学的原则。在已有的部分研究中关注到了上述两个方面的问题,但限于研究的命题并没有深入阐述地质资源为什么可以转变为旅游地质资源,其内在动因及机制是什么,旅游地质资源如何产品化、市场化,如何实现旅游经济价值,其产品定价和市场营销与一般旅游产品有何区别,如何对旅游地质资源进行资产化管理等问题。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