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生效实施,羁押必要性审查在实践中逐步开展并取得较好的效果,但整体上看,羁押率高仍未产生量变到质变的转化,捕后判轻刑、缓刑的比例仍然较高,实践中也暴露出诸多层面的问题亟待解决,笔者郭冰从理念、制度、机制建设三个方面展开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研究》的写作。《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研究》认为:理念层面上,必须正视我国羁押权的正当性与羁押制度的价值冲突,明确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性质定位,遵循持续性审查原则、比例性原则、客观中立原则、有效救济原则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从理念层面上为羁押必要性审查夯实理论基础;制度层面上,应当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制度建设;配套机制层面上,应当从羁押控制程序与羁押替代性措施系统配合的整体、宏观角度出发,全面、配套解决我国高羁押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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