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部法社会学研究著作。结合相关理论和布莱克、默顿(1964)的五种冲突解决测量模型,本书通过对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运作的“林乐人民调解工作室”在具体处理社区群体性纠纷中发挥的作用和各自的行动策略和受到的限制来解释当前中国国家与社会组织的互动关系模式及其合作机制。并提出目前中国国家社会关系不是以社会为中心(society-centered)的,也不是以国家为中心(state-centered),而是呈现出国家主导的社会多元主义(state-led social pluralism)的运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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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胡洁人,2009年获得香港中文大学哲学博士学位,2005年获得复旦大学法学学士学位。现为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复旦大学社会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在Journal of Contemporary China, Asian Survey,China Perspectives及《当代法学》、《浙江省委党校学报》等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律社会学、冲突解决、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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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本书通过对中国城市社区内(基于上海经验)的群体性利益纠纷产生的原因、处理过程和解决结果的研究,试图探讨: 首先,不同形态之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模式下冲突解决所采取的手段,有何特色和差异;中国当前社会转型期对涉及政府利益的群体性纠纷处理和解决的方式,有何特色和差异。 第二,作为社区与政府沟通中介的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如何协调和解决群体性纠纷,如何与政府互动。 结合相关理论和布莱克、默顿(1964)的五种冲突解决测量模型,本书通过对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运作的“林乐人民调解工作室”在具体处理社区群体性纠纷中发挥的作用和各自的行动策略和受到的限制来解释当前中国国家与社会组织的互动关系模式及其合作机制。并提出目前中国国家社会关系不是以社会为中心(society-centered)的,也不是以国家为中心(state-centered),而是呈现出国家主导的社会多元主义(state-led social pluralism)的运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