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和风险防范》:
2011年5月23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建立。作为全国性支付清算服务行业自律组织,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负责自律监管,督促会员遵守法律规范;按照监管机构的授权,管理第三方支付企业经营行为。其主要职责是自律、维权、协调、服务。为此清算协会制定了很多行业内部规范,促进整个行业的规范化健康发展,包括《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自律公约》(2012年2月19日)、《网络支付行业自律公约》(2012年3月16日)、《移动支付行业自律公约》(2012年12月14日)、《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风险防范指引》(2013年3月8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自律监督检查办法(试行)》(2013年3月19日)等。
2015年7月18日,由央行会同有关部委牵头、起草、制定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基本法”《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其中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与其他机构开展合作的,应清晰界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机制和客户权益保障机制。要向客户充分披露服务信息,清晰地提示业务风险,不得夸大支付服务中介的性质和职能。《指导意见》中对银行存管制度态度的明确,将改变以第三方支付机构构建P2P平台资金托管体系的行业现状,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在P2P行业的资金托管业务将造成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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